中共中央台辦暨國務院台辦主任王毅日前在「九二共識廿周年座談會」中的談話,一方面總結了胡錦濤團隊對九二共識的經營成果,另一方面也揭示了習近平團隊對九二共識的開發藍圖。 我們提出的相對主張是:為承先啟後,繼往開來,九二共識應當有一個升級版,亦即:「在大屋頂中國下的一中各表」。 王毅將「九二共識」定義為「(兩岸)各自以口頭方式表述『海峽兩岸均堅持一個中國原則』的共識」。這是歷史事實,卻只是一部分的事實,僅引據了北京在一九九二當年的「表述」。另一部分的事實,則呈現在二○○八年三月廿六日胡錦濤主席在熱線電話對小布希總統所言:「(九二共識)意即雙方承認只有一個中國,但同意對其定義不同。」這也正是台灣方面在一九九二當年的「表述」。四年多來,九二共識真正的動能,即是來自前述「布胡熱線」也贊同的「一中各表」;九二共識的瓶頸,則在「一個中國原則」所稱的「一個中國」不知究何所指? 王毅的談話數度提及這種「動能」與「瓶頸」的對比關係。關於「動能」部分,王毅說,「九二共識的核心是一個中國原則,九二共識的精髓是求同存異」,其實就是指「在一個中國原則下的求同存異」;他又進一步指出,「求一個中國之同,存雙方政治分歧之異」,甚至說「善於求大同、存小異,乃至求大同,存大異」,其實就是「求一中之同,存各表之異」,因為「一中是最大之同,各表是最大之異」。此種「一中各表/求同存異」的精神,正是「九二共識」的最大動能所在。 關於「瓶頸」部分,王毅說,「只求同,是不現實的;只講異,更是不可行的」,如果以此套入王毅自己的邏輯,或可解釋為:「只求一個中國之同,是不現實的;只講雙方政治分歧之異,是不可行的。」固然,站在北京立場,只講「雙方政治分歧之異」是不可行的,但為何「只求一個中國之同」也是不現實的?可見,北京「求同存異」的思維仍有可以推敲之處。 一切均因「一個中國」的疑義而起。主要的問題是:當北京若將「一個中國」視為超越兩岸現狀的抽象原則之時,亦即將「一個中國」定位為「第三概念的大屋頂中國」之時,就能「存雙方政治分歧之異」;但是,當北京倘將「一個中國」視為「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時,卻是「不現實的」,因為這就完全失去了「存異」的空間。若不解決這個矛盾,「九二共識」就有「瓶頸」;倘要解決這個矛盾,「九二共識」就應有「升級版」。當下,突破「瓶頸」的契機已現,不可錯過。 契機即在中共十八大政治報告所揭「探討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並對此作出合情合理的安排」。其中的三個關鍵字是:「尚未統一/特殊情況/政治關係」;在這三個關鍵字下,所謂的「一個中國」,即絕無可能是「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而當然應是一個「大屋頂中國」,這也始是一切「合情合理的安排」的基礎。 王毅說:合情,就是不搞強加於人;合理,就是恪守法理基礎。而所謂的「法理基礎」,應是指胡六點、今年三月「吳胡會」及王毅此次談話中所稱的「符合雙方各自(憲法)規定」;而倘若要「存雙方憲法規定之異,以求一個中國之同」,則這個「一個中國」,除了「大屋頂中國」之外,豈有可能一方面「尚未統一」,另一方面又維持「特殊情況下的政治關係」? 我們認為,歸結胡錦濤團隊在兩岸關係上最關鍵的「政策創新」,就是將政策焦點轉移至「尚未統一前的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而以議簽《和平協議》為目標;此一政策的創新處在於,將「尚未統一」確立為正式的政策課題,並認為應當發展出「尚未統一的政治關係」,若無此種思維,兩岸的「和平發展」即無可能。 王毅說:「必須把握好同與異的關係,善於求大同,存小異;乃至求大同,存大異。」其中,「大異」是首見的說法。若就「九二共識」的升級版而言:大同,即是「大屋頂中國」,「大異」即是「依各自規定(憲法)運行的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當「大屋頂中國原則」成了「一個中國原則」,始有可能「求大同,存大異」。在大屋頂中國之下,中華民國是民主中國,中華人民共和國是社會主義中國。 準此以論,「大屋頂中國」,或許即是王毅正在「尋求」的「一個中國」的「連接點」;在此「連接點」上,始可能如他所言,「努力尋求認知的共同點,妥善處理好分歧點」、「擴大彼此的共同點,增強相互的包容性」,如此方是「求大同,存大異」。 習近平團隊若要承繼並超越「九二共識」,應當推動升級版:在大屋頂中國下一中各表,求同存異。 : l2 w- _+ `- ~# G S( }& ~5 ?( X, D
% v$ Q, v5 N/ I$ p4 J* V【2012/11/29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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