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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姦13歲少女輕判引爭議‧控方上訴得直‧守行3年變監5年半

本帖最後由 civicboy1969 於 2012-11-19 07:41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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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這起案件的22歲被告蔡源裕二度犯案,同一受害者即案中未成年少女二度被強姦,但是地庭法官今年8月28日予以輕判,僅由父母以2萬5千令吉簽保守行3年,引起社會爭議,多個組織挺身指控不公。(圖:星洲日報)

  • 被告周源嘉( 左) 早前在地庭被判簽保守行3年。(檔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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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檳城19日訊)涉嫌強姦13歲未成年少女的22歲電氣工人周源嘉,早前被地庭法官判處簽保守行3年不必坐牢而引起爭議,控方今天上訴得直,高庭法官推翻地庭判決,改判被告兩項強姦罪共坐牢5年6個月。
9 T$ u! c( N, w5 P, k法官也駁回辯方律師提出暫緩執行刑罰的要求,指示被告即刻服刑等待上訴。
8 ?+ B7 O4 {1 _: x" Y' e6 r高庭法官拿督斯里嘉卡烈下判時說,被告已是一名成年人,雖然受害者供證時指是因為喜歡被告所以與他發生性關係,但這是因為受害者對被告的愛及信任,然而被告卻利用她的愛及信任,趁她上學時把她帶回家發生性關係。. K8 s0 G( ?' z1 i  c
“被告可以選擇拒絕受害者,被告應明白,其行為在法律上是不對的,所以被告必須準備面對後果。"他指出,法律已清楚闡明,跟16歲以下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就是法定強姦,未成年少女受到法律的保護。 (星洲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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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ivicboy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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