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參選人何俊仁不服高等法院否決他的選舉呈請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5 z2 M# o8 [, V
& l2 F" f) H/ _! X6 {何俊仁的代表律師在庭上指出,行政長官梁振英有關僭建的言論,並非全無爭議,認為應容許提出選舉呈請。他又說,高等法院法官以勝算不高為理由,否決何俊仁的選舉呈請申請,並不合理,認為只要不是完全沒有爭辯空間,都應該給予機會提出選舉呈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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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4 ^/ [- F! K+ ]: @5.39.217.76終審法院同時會處理律政司針對高等法院法官指選舉呈請7日期限違憲的判決,提出的上訴申請是否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