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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 4·28集會闖禁區蔡添強須自辯

(吉隆坡29日訊)人民公正黨副主席蔡添強被控在4·28黃綠大集會時碼闖禁區案,法官馬末阿都拉今日裁決他表罪成立,必須出庭自辯。5.39.217.76' c) \% Z: w8 {1 u8 }; H. b
法官認為控方已證明蔡添強的表面罪名,因此諭令後者須在11月29日和30日自辯。8 F8 l  i% M7 i- t% Y! [
他說:“被告可在犯人欄、證人欄或保持緘默的下,為自己辯護。”
: n; F0 T9 I  S+ @) Q5 M- I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蔡添強在代表律師拉蒂花陪同下,在庭外接受記者訪問時說,他將選擇在證人欄內自辯。
1 H+ r3 c% [) c- h/ i5.39.217.76拉蒂花補充說,辯方還未決定證人名單,確認後將會對外公佈。
. t9 s0 P$ P: J! f9 J) Rtvb now,tvbnow,bttvb蔡添強也是峇都區國會議員。他今年5月15日被控在4月29日凌晨2時30分,在警察訓練中心不遵守警官拉惹古柏的指示,堅持不離開這個在1975年禁區指令下被列為禁區的地點。
6 q9 u3 u; x3 z7 C- W根據控狀,他已因而抵觸1959年禁區法令第4(2)條文,可在第7條文下判刑,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監禁2年、罰款最高1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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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civicboy1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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