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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堵塞拉布 保障議會運作

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昨日下午討論由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葉國謙提出的「剪布」動議,反對派議員反對修訂,認為此舉限制議員發言權。事實上,修例防止少數議員利用現時議事規則的漏洞無休止拉布,提出大量內容無聊的動議、修訂來拖延會議甚至癱瘓議會,是保障立法會正常運作的必要之舉,並非是剝奪議員應有發言權利的問題。未來特區政府將接連推出多項有利民生的政策,需要立法會審議通過,如果任由少數議員繼續肆無忌憚的拉布,將損害市民利益。負責任的立法會議員都應支持修例建議,並訂立完整機制,防止拉布重演。 財委會負責審查及批准政府提交的公共開支建議,關係到政府的施政以及政策的落實,重要性不言而喻。然而,在財委會上,議員卻可以無限制發言及提出動議,變相為少數議員拉布提供了可乘之機,令會議陷入失控。上屆財委會審議政府架構重組方案撥款時,正是由於時任主席的劉慧卿放任議員提出大量無聊的動議,出現了拉布癱瘓議會的一幕,多項關係經濟民生的撥款也受到牽連。殷鑑不遠,社會都不希望見到財委會屢屢被少數議員騎劫,令政府施政舉步維艱,利民政策束之高閣。所以,議員提出修訂財委會的動議規則顯然是有的放矢。 根據葉國謙提出的修訂,議員在事前沒有知會的情況下只能提出一項動議,以防止議員提出大量的動議辯論來拖延時間。議員對於撥款有意見同樣可以在會議上表達,並且可提出一項動議辯論。葉國謙的修訂並沒有收窄議員表達意見的權利。相反,個別議員利用拉布來癱瘓會議,妨礙會議正常進行,對於忠於職守的議員並不公平,大部分議員被迫長時間留在議事廳,被迫聽少數議員的垃圾發言,這才是剝奪其他議員的自由。現時修訂對拉布設限,不過是為保障議會的正常運作,做法合情合理,與限制議員發言權並沒有關係。 不以規矩,不成方圓。過去,議事規則並沒有對拉布進行限制,也沒有列明如何可結束會議中止拉布。立法會應參考外國議會限制拉布的做法,例如美國參議員在國會內雖可就不同議題發表不限時的言論,但參議院亦明文規定,如經五分之三參議員同意,便可啟動終結辯論的機制。本港立法會應參考其他國家議會的經驗,設立一套限制拉布機制,以免議會陷入癱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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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文汇报,中国大陆的人都不看你的,更何况关心香港民主发展的人会看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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