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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雨衣擋一下 有還不算偷

〔自由時報記者林俊宏/台北報導〕
' Q0 G6 ~- h3 Q) i8 Z$ j& N「借」別人的雨衣使用,有沒有還回去差很大,有還沒事,沒還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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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姓男子發現放在機車上的雨衣不翼而飛,經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雨衣是被機車停在一旁的段姓男車主「借用」,報警後警方調查確認段某事後有把雨衣送回,檢方認為,段某主觀上只有短時間利用他人之物為目的,並無不法所有意圖,且雙方達成和解,因此不起訴。9 L- v4 k9 F: P
台北地檢署表示,今年3月某日下午,巫男發現停放在台北市文山區某地下停車場機車上的雨衣被竊,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當時停在隔壁的機車車主段某涉案,由於清楚拍下車號,決定報警處理。
3 S$ i* d# t. {" E; z用畢返回歸還
4 x9 N. J% j+ Y6 w* p1 e: F段某到案後否認犯行,他說,當天風雨很大,急著要離開,看見巫男的機車停在一旁,機車上掛的雨衣有一大截掉在地上,他臨時借用雨衣躲雨,等他再趕回去後,對方機車已騎走,他只好把雨衣放在別人機車上,並無竊取雨衣意圖。公仔箱論壇; r6 Z# e( ~: h' y! o3 b
提告的巫男也表示,他先前不知道對方後來有再繞回來歸還雨衣,願意接受被告當庭所提的1200元賠償,不再追究。7 m, P% h- k  R9 W. x
檢方認為,被告後來有返回原址想要歸還雨衣,行為上有交還意思,沒有證據認定被告把雨衣據為己有。
有沒有還對犯罪行為沒有影響.
8 y6 p$ Z% G+ F+ t( _公仔箱論壇重點在有達成和解 -- 1200元.
一件雨衣要賠$1200元,大家等下雨時放些雨傘在路邊引人上鉤賺一票。
還可以這樣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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