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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討論] 紀曉風: 警務處愈來愈似 「香港維穩辦」

紀曉風: 警務處愈來愈似 「香港維穩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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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S3 P+ ?% ]/ @, p* @/ H/ d5.39.217.76一向以來,香港都被認為是沒民主但有自由的城市,但這說法今天受到極大挑戰。論言論自由,今天同文紀曉風已揭穿DBC風波背後的危機,而同時,港人行動私隱和參與集會自由亦同時遭到挑戰。更不幸地,挑戰的,卻是維護法紀的香港警隊。tvb now,tvbnow,bttvb. i6 X- P: \/ a. m8 Q) E5 A1 J  S

9 l; c" z& P* ]# U2 n) @' j8 |! i反對德育及國民教育科最落力的中學生組織「學民思潮」,自6月開始已在全港設置街站,宣傳反對國教科。有關行動由6月到七一遊行,七一後到「七.二九」反國 民教育大遊行,學民思潮加大力度至每天在全港設置兩個街站。到「七.二九」遊行後,學民思潮的學生已全部正享受暑假,他們沒有北上索K,沒有流連網吧,只 是在街頭擺設街站,派一些非商業宣傳單張,呼籲街坊市民支持他們反對德育及國民教育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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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v0 s+ C. T7 c6 h5.39.217.76筆者和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了解過,他說在6月時已曾遭巡警問話、查身份證,但一個月只是三次。但到近日,面對學民思潮每天十個街站,警方卻高調巡查當中五、六個,或派人先扮作市民索取成員的電話,然後再大軍壓境,查詢擾攘一小時;或多番強硬要求街站成員,提供自身手機聯絡號碼和住址。而最新方法,據黃之鋒所言,是昨天有警察攝錄隊成員在天台拍攝街站情況,如不說,一般市民還以為警察準備直搗毒犯巢穴或大賊大本營,殊不知只是一群在街上的孩子。公仔箱論壇5 ~8 u: x5 Z2 U1 E2 i1 C9 e; H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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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向筆者透露,大部分在街站的學生只是初中生,未足15歲。根據《入境條例》第17條C,年滿15歲香港居民才須攜帶身份證明文件。換句話說,警員去到街站,查出15歲以下的同學沒有身份證,也 不可拘捕或扣留他們,他們也沒有犯法。警方的做法極不尋常,首先,這類街站不是今天才出現,巡警每天行咇前都會接受上司訓示,負責值日訓示的督察級人員,甚至各警區指揮官,除非對時事不聞不問,否則不可能不知學民思潮是什麼,他們的街站是什麼目的。正如被查同學所言,一起擺街站的還有其他團體,甚至是推銷寬頻的人員,但警方對他們並沒有採取什麼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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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所謂的巡查,目的和「查牌」沒分別,就是對目標人士作震懾效果。普通一名成年人在公眾場所被查身份證,已是相當尷尬,何況是入世未深的未成年青年?警方還被揭發問話期間,無必要的索取學生地址、電話,又不願出示委任證,行為非常不專業,更顯出警權已不受控。" X3 q$ [5 t0 b3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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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件事更為嚴重。本月初經傳媒披露,警方才承認購置一批「胸前攝影機」,好讓機動部隊警員在處理公眾集會時試用,以便搜證。從打擊罪行角度看,此舉看似合理。然而,如果大家並不善忘,在數年前發生多宗擲漒水事件後,有社會人士建議裝設天眼緝兇,但引發侵犯私隱爭議。最終,雖然在銅鑼灣及旺角設置天眼,但天眼使用受多項條件限制,例如要在街道顯眼位置提醒市民被攝錄、有關片段只可讓獲授權人士使用,而且存放時間有限,在特定時間要銷毀。更重要的是天眼設置是經公開諮詢,並由區議會通過才正式落實。但現時警方的「胸前攝影機」,片段儲存、使用情況,警方沒有交代;如何知會市民被攝錄,警方沒有通知;如何避免片段遭濫用,警方沒有公布;只是在傳媒揭發下,警方才如「擠牙膏」般解釋。5.39.217.765 ?2 Z/ Y% G" |/ 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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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人權組織批評警權過大,警方有為政治服務之嫌。愈多愈多市民 漸漸相信這個說法,由遊行時被阻,肆意使用胡椒噴劑,再到如今刻意留難敢於上街的中學生,以至把警員裝備成上百過千的「人肉攝錄機」,警方行動清晰不已,就是要減少反對聲音、減低上街人數。到這時候,香港警務處看來已成「香港維穩辦」的代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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