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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洲] 要求貼黑肺照 紐約市府違法

(中央社記者江今葉紐約10日專電)
; C/ D- }" g4 \: [. r9 o紐約巡迴上訴法院今天決議,紐約市政府不得勒令販售香菸的店家,必須在店內張貼因為吸菸過度,導致的肺部或口腔病變的警告標語。
: b) h$ g: Q" V5 q7 \紐約市政府2009年通過一項法律,要求所有販售香菸的店家,必須在收銀台附近張貼上有肺部或口腔病變照片的警告標語,以提醒購菸者吸菸的危害。
+ Z' y( h4 t" c7 d% _: M但這項法律立即引發美國3大煙草商與商家的反彈,並提出訴訟。
7 f& W/ Y& Y+ M8 c# J( H& A2010年曼哈頓聯邦法院宣布這項法令違法,認為只有聯邦政府有權規範香菸廣告,地方政府無權要求商家張貼警告標語。
! ]: z- P4 L  ?4 e9 c4 Q紐約第2巡迴上訴法院今天支持2010年聯邦法院的判決,判定紐約市政府無權要求商家配合這項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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