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藉銀行漏洞炒金 法院判不合法 十天賺千萬 空歡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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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十天時間,宋榮貴在發現銀行黃金買賣交易系統存在漏洞後,利用該系統漏洞買賣黃金超過兩噸,獲利2100多萬元。但隨後這兩千餘萬巨款很快被開戶銀行,以「不當得利」為由劃走,而他也被銀行告上了法院。近日,備受關注的「中國黃金第一案」做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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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J! o& @* w+ k" q3 [  B5.39.217.762006年5月30日,宋榮貴在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濟南濼源支行申請開立了個人銀行結算賬戶,通過銀行提供的黃金買賣交易系統,採用電話銀行方式進行「紙黃金」買賣交易。5.39.217.765 |% p5 F2 i& M5 ^# O" N+ S( r# V' X
自2006年6月29日起,宋榮貴以遠低於銀行黃金報價的價格買入,隨即又以接近銀行黃金報價的價格賣出,即買即賣反復操作,到7月8日,共進行買入交易65筆,買入黃金1067千克,金額1.5億餘元;賣出61筆,賣出黃金1067千克,金額1.7億餘元,獲利2100餘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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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8 l8 X$ S$ Q( y4 O公仔箱論壇濟南濼源工行認為宋榮貴的交易具有明顯的惡意操作性質,隨即將宋榮貴2100多萬的交易獲利款項劃走,並請求法院撤銷宋榮貴的126筆黃金買賣交易。宋榮貴卻認為自己根據銀行提供的交易系統,按正常電話語音提示逐步操作,不存在違規現象。宋榮貴將銀行告上法庭,卻被銀行以非法獲利為由反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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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原被告雙方爭論的焦點之一,就是銀行在「紙黃金」交易過程中的地位是中介平台還是參與買賣的當事人。《齊魯晚報》報道,法院最終認為,每筆「紙黃金」交易都是銀行和宋榮貴雙方直接發生的交易,沒通過第三方協助完成,銀行並非中介而是交易的當事一方,銀行與宋榮貴間的「紙黃金」交易合同屬於買賣合同,銀行作為合同當事人有權行使撤銷權。案件另一焦點是,宋榮貴十天賺2100多萬元是合法交易還是不當得利。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9 b$ U# n4 K; J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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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審理發現,宋榮貴在2006年6月29日至7月8日,以一種叫「止損委託」的方式進行的65筆買入交易,設定的委託買入價均低於當時銀行報價,違反了交易規則。銀行交易系統應作出拒絕接受交易的判斷,但由於系統存在漏洞,沒作出正確判定,造成宋榮貴的交易沒有被系統發現,他正是鑽了系統的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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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Z1 l" _$ U( l4 }' @3 A7 k與「許霆案」類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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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此案的法官介紹,由於這是當時銀行業第一起因為「紙黃金」係統漏洞引發的訴訟案件,且涉案金額巨大,引起了關注,並被冠以「中國黃金第一案」,而該案在社會上也引起了很大轟動,有人還將其與發生在深圳的「許霆案」相提並論。5.39.217.764 {& _3 J/ \3 }, @4 [) x+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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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商報》報道,有人說,「利用銀行係統的漏洞得利,都是不當得利,都應追繳所得,甚至當事人可能還要負刑事責任,就像『許霆案』一樣。」也有人認為,「這是一筆一筆的交易,經過了一個受理、審查、確認的過程。我委託買,你給我買;我委託賣,你給我賣,我獲利了就是不當得利?那我賠了,銀行會負責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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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t7 }& P0 i6 S( u星島百科 - 「紙黃金」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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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種個人憑證式黃金,投資者按銀行報價在賬面上買賣「虛擬」黃金,個人通過把握國際金價走勢低吸高拋,賺取黃金價格的波動差價。投資者的買賣交易記錄只在個人預先開立的「黃金存摺賬戶」上體現,不發生實金提取和交割。 公仔箱論壇6 W! }) `( @! J4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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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哥華星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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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个人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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