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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發言權不等於拉布權

高等法院頒下不接受梁國雄議員就曾鈺成裁決司法覆核的判辭,法官認為,法庭不應介入立法會事宜。" R) l# E8 b; f/ B  f8 e; E+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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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議員梁國雄,不滿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在討論出缺機制的修訂會議上突然「剪布」中止會議,要求法庭裁定曾剝奪其在議會發言的憲法權利,惟上周六法官林文瀚拒絕受理,今頒下判決理由,表明《基本法》賦予主席主持及控制會議的權力,而議員的發言權並不等於「拉布」權,認為本案不涉憲法,故法庭不應予以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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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十分認同法官的說法,那些不知所謂的議員做些有益香港市民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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