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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聯邦謀禁 雙重國籍

2006-09-22' x2 N: d; Q  w5 O9 D5 x6 r

2 {' p: B# ?9 T6 C, _& d4 _【明報專訊】加拿大運作了30年,容許長居海外的加拿大公民擁有雙重國籍的條例,可能會出現重大變化﹗聯邦保守黨高層證實,重新檢討雙重國籍法已被列在哈珀政府秋季議題上,有可能要求定居海外、卻擁有另一個國籍的加拿大人,放棄加拿大國籍。消息傳出後,立即引起本地華社巨大迴響,紛紛認為對移民有非常深遠的影響。# [6 I5 n/ w4 K; N  U

- Z/ T5 H* ~) V) k公仔箱論壇保守黨政府月前花費超過8500萬元,自黎巴嫩撤僑1.5萬人,但自從以黎戰爭結束後,目前估計已有7000人返回黎巴嫩,在飽受各方批評的壓力下,影響全加拿大400萬名同時擁有雙重國籍人士的公民法,因而將被檢討。移民部渥太華發言人哈默(Lesley Harmer)昨日向本報證實,未來幾個月,移民部的確是有檢討公民權利及責任法例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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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守黨黨核心主席(caucus chair)、也是國會公民及移民委員會成員的賈弗(Rahim Jaffer)日前對媒體透露,聯邦政府即將檢討雙重國籍法,他還透露,移民部長蘇伯格(Monte Solberg)會在不久後針對這項修法計劃,對公眾作出說明,且可能「在數周內」有所宣佈。5 {2 Q- t! w  J' f8 ]/ @  z+ M

9 {+ f5 G# E' |$ |0 b1 g  P' U5.39.217.76  保守黨政府擬修改雙重國籍法,這次難得獲得反對黨自由黨國會議員的支持,在2003年至2005年曾擔任自由黨時代移民部長、多倫多國會議員斯葛羅(Judy Sgro)第一個響應,她說,她在擔任移民部長時,即一直對雙重國籍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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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葛羅甚至說,住在海外擁有加拿大國籍的公民,不僅可順理成章的領取退休金,在遇到戰爭急難時,還要靠加拿大政府協助撤離,這些好處,很容易被人利用(ripe for exploit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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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 o9 x) y' V5 Z  加拿大統計局資料顯示,在加拿大有超過400萬移民(不在加拿大出生的人),同時擁有加拿大及至少另一個國家的國籍,但是,並無統計有多少加拿大出生的公民,後來取得另一個國家國籍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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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Z1 @, w2 q. n) w' M, q* G加拿大在1977年修改公民法,允許加拿大人可同時擁有兩個國家的國籍,30年以來,此一規定並未再修訂。不過,這並不表示國會沒有要修改雙重國籍的聲音,1990年代中期,國會有兩個委員會,曾建議修改公民法,改回單一國籍法,不過未獲當時執政的自由黨政府採納。在1993年國會一個委員會的建議報告說,允許雙重國籍會貶低做為一個加拿大人應有的價值,且建議修法要那些同時擁有其他國家國籍的公民,放棄他們的加拿大國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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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移民部是否會修改,不再允許國人同時擁有雙重國籍,哈默的答覆是,在未來幾個月(in coming months),移民部會檢討有關公民的權利及責任問題(we will be reviewing the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of citizensh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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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v/ b1 N% ?7 K' F1 R5.39.217.76保守黨在安省的另一名國會議員特納(Garth Turner)指出,「真的要去思考,對那些只來幾個冬天居住,卻是加拿大公民的人士,是否應該享受一直住在加拿大的納稅人,同樣的權利、義務及福利﹖」特納說,「是否應該要求公民必須在10年至少住3年,來維持其國籍﹖」這些都是值得討論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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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l0 Y8 r' a: U. Y. @% B公仔箱論壇  特納也說,檢討雙重國籍目前是列在政府即將處理的名單上,他希望未來數天,會引起民眾對有關議題的興趣、並開始討論。「我希望有關議題可以放到國會的委員會上討論,傳召一些證人,聽聽本國民眾認為『加拿大人』應該如何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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