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發表於 2012-4-30 01:03 PM
| 只看該作者
惡搞曾人富貴不是罪
長洲太平清醮一如既往吸引大批遊客,會景巡遊繼續針砭時弊。最引人注目的飄色是「曾人富貴」,扮演曾蔭權的小演員手持遊艇與飛機,諷刺那個令人「痛心特首」的貪曾接受富豪款待令香港蒙羞。tvb now,tvbnow,bttvb1 z& o; B4 F2 L/ ~
5.39.217.762 J4 e, P* z' d( w" T2 S# K
飄色固然充滿娛樂性,亦證明本地官僚永遠有辦法為民眾提供醜聞作為創意發揮,然而世光痞人我想到另一個問題,曾人富貴的飄色算不算二次創作?小演員的惡搞行為是不是侵犯了曾蔭權的版權?須知道,打煲呔以及一連串舔便宜的行為都是貪曾原創的。
9 i, ? I B! y% u8 {; ]2 T. A被形容為「網絡二十三條」的《版權條例》修訂草案即將在立法會表決,網民擔心二次創作刑事化,上街示威呼籲踢走惡法。若然惡法通過,而飄色之人物造型又被視為抄襲,太平清醮恐怕會變成侵權犯罪嘉年華。
/ v5 M* x4 ^. `3 P. [如果你從陰謀論出發,網絡二十三條實在有必要存在,藉此消除網民改圖、改詞和改片惡搞一眾官場小丑,避免醜聞主角進一步尷尬至無地自容。譬如敗選特首的唐英年,當初若然沒有「唐伯父點收科」之類的惡搞作品,相信其形象不會低落至人人喊打。
) ?: l) y e7 O2 I. u p公仔箱論壇然而換個角度來看,網絡二十三條的存在卻是扼殺創作自由,創意產業將會變得奄奄一息。
+ N% H4 y. L+ I( G% \& D8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因此嘛,我絕對贊成網民爭取豁免惡搞刑責,讓二次創作繼續發光發熱,惡搞曾人富貴不是罪。
" @0 v, e$ p) G/ ~/ ntvb now,tvbnow,bttvb只要官場小丑以及政壇神獸不再行差踏錯,惡搞也無從搞起也。 |
加入【無】寵物家族
開開心心過每一天
有族長奬勵,同族友幫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