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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爸爸懶洗澡 愛抽菸 不刷牙” 兒子作文助母贏監護權

(台北9日綜合電)“爸爸不愛洗澡、會打我、很討厭爸爸。”這是台灣一名小學生作文中描述的爸爸,卻被媽媽當呈堂證供,要求與丈夫離婚。法官認為是“真實陳述”,把監護權判給媽媽。
/ U7 m7 _4 z, s) I$ |+ K1 q4 p, U5.39.217.76 桃園地院調查,擺攤的黃姓男子去年和妻子離婚,7歲兒子的監護權談不攏,去年底打官司。
- I/ ?* z' p4 ]& b  B' o5.39.217.76 黃妻說,丈夫不愛乾淨,又懶得去廁所,房間都是尿騷味,還曾用皮帶打兒子小腿,甚至用腳踢兒子,不適合當監護人。公仔箱論壇0 Y9 `! @0 v" k9 b! B( y3 Q
 黃姓男子否認衛生習慣差,聲稱工作太累,回家凌晨二點,倒頭就睡,但睡醒后一定洗澡,也沒有用寶特瓶尿尿,更沒虐兒。
1 J" N' C# ?9 ^5.39.217.76 不過兒子去年剛進小學一年級時,在作文題目《我的爸爸》中寫道,“爸爸不愛洗澡,愛抽菸、不刷牙,身上臭臭,家裡也臭臭,會罵我和打我,很討厭爸爸”,作文被黃妻做呈堂證據。
$ `* w- x% J2 O0 L' t' A 法官認為小朋友不會說謊,是“真實陳述”,且文章是半年前寫下,當時父母還未打官司,最終將監護權判給媽媽。
都是生活迫人呀....., 但也不過可以把家搞得臭氣薰天, 把孩子老婆當氣袋沙包.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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