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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文林苑都更案看台灣的民主

最近媒體上再度出現群眾與警察抗爭的畫面。起因是文林苑都更案中有一戶王姓人家因為拒絕配合都更,市政府決定依法執行強制拆除。但就在拆除前一刻,據媒體報導,一些團體如都更受害團體、日日春、樂生青年、三鶯部落等,透過網路串連,吸引近三百名民眾到場聲援,並且以鐵鍊、繩索串起彼此。除此之外,一些知名人士也加入聲援行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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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P3 z! W, t0 [: q1 [  _8 s公仔箱論壇 在這個抗議事件中,我們發現有一些值得我們深思的地方,尤其這些都關係到台灣民主品質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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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K! o' T5 q: P! m公仔箱論壇 首先是資訊的問題。對大多數來說,包括那些參與抗議的團體及學生,恐怕都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到底如何。到目前為止,還是各方各說各話,許多重要關鍵的問題也沒有答案,例如王家為何不表示異議,王家為何開價兩億,建商與王家溝通多少次,王家可以直接表示異議而不開價,但為什麼還是開價。由於資訊不足、真相不明,我們實無法下判斷誰是誰非。正由於每個人的資訊不足,民主社會才要依靠法律、法院、及公民社會,一方面讓資訊儘量完整呈現,另一方面讓資訊不要受到扭曲。在本案中,公民社會應該檢視的是法律及法院是否在資訊充分及不扭曲的情況下做出判決,而不是在自己都不清楚的情況下就先下判斷。 2 Z; b( H8 S1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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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X1 j; p+ [" \8 k' n4 ^; [ 其次,市政府執行公權力強制拆除,被認為是粗暴,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市政府如果不執行公權力,對那些等待完成都更的人來說,是不是就是軟弱呢?媒體以大篇幅報導市政府的拆除過程以及警力的驅離人群,但對那些已經等待多年的人來說,他們所歷經的煎熬,卻少有人願意報導。換言之,弱勢是被媒體營造的弱勢,資訊是被媒體包裝的資訊,閱聽人如果沒有很高的判斷力,就只能跟著媒體的指揮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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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我們要問的是,在民主社會中,人權可以主張到什麼樣的地步?以文林苑的都更案來說,王家被強制拆除,對人權的傷害有多大?在憲政國家,政府權力的使用是由法律來規範,我國憲法亦規定,有關人民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以都更條例來說,其目的就是要增進公共利益,並且為了防止少數人挾持多數人,才有強制的措施。再以文林苑都更案為例,如果說王家人可以因此而不用拆遷,那政府的信譽又何在?未來還有誰敢相信都更案?除此之外,未來的都更案中,少數人更可以獅子大開口,結果反而使任何都更案都無法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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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些問題都是民主社會碰到類似文林苑案問題時,應該思考的課題,但媒體並不關心,學界也只會跳下去抗爭,結果再一度印證了,台灣的民主只是理盲而濫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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