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讓縣東甲一名警員被指以腳踢翻摩哆的暴力方式,來對待因無駕照及沒有戴頭盔而被截查的一名14歲少年。- v& V# T3 f7 C- X! e
此舉引起公憤,也上了各報全國版封面頭條,這名涉案警員,在一夜之間,成為眾矢之的。; k) ^0 W- j# |% v& D X! d
犯錯的警員必須接受法律的制裁,市民也不容許大馬皇家警察姑息警隊中的害群之馬。不過,在譴責涉案警員的同時,公眾必須從事件中反思。
. e+ d: ^5 k. }) q6 i5.39.217.76騎摩哆必須戴頭盔及擁有駕照,或是開車應繫安全帶及不可醉酒駕車等,都是眾人熟悉的基本交通條規。制定這些交通規則,出發點是要保障公路使用者的人命安全;可是,人們往往為了貪一時之便而忽略了。5.39.217.765 C( {( b5 s( p" [$ q/ C5 S
筆者也是來自鄉區,年少時就學會了騎摩哆;在十多歲不知天高地厚的年齡,曾嘗試過無牌駕駛,當時還為了讓秀髮迎風飄而讓頭盔靜靜的躺在摩哆車籃內,無用武之地。7 ]7 k# m9 l$ e, A
當時因我父親沒有能力買車,他還曾載著母親、姐姐、我和妹妹,一共5人共乘一輛摩哆出門。如今我回想起這段往事,心中真的慶幸當時沒有發生任何的意外,否則後果不堪設想。. ~4 ^6 ]: q" h( H
以上現象對鄉區小鎮而言,早已是司空見慣;即使到了今天,許多鄉鎮甚至是城市地區,還是可見沒有戴頭盔的男女老少騎摩哆川行在公路上。
# `" N4 l, W% v: F5.39.217.76即使違反交通規則,也千萬不要因害怕被取締而冒險避開路檢;畢竟一條人命絕對比一張交通罰單來得更貴重。被開罰單,最多是還錢了事;但若是因躲避路檢而受傷或喪命,代價可就慘痛得多了。
4 h( }6 N0 O+ y$ ~為人父母者,如果你們愛惜子女,就請不要怕孩子嫌你嘮叨,必須一再提醒年少愛耍帥及愛時速剌激的孩子們,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星洲日報/溝通平台‧作者:鄭向真‧《星洲日報》柔州副採訪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