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一年前,藥家鑫案帶來的一片火氣與喧囂,似乎應該隨著藥家鑫伏法塵埃落定了。但事情卻像是在以此為原點,被置身事中與事外的人,漸漸擴大成一個圓——藥家鑫身後,媒體記者探訪藥家,抽絲剝繭得出的規矩、內向的藥家印象,不僅令輿論大嘩,也讓藥父訴藥家鑫案原告代理人張顯侵犯名譽權案,成為關注焦點。而在受害人張妙家人明確表態“不要賠償但求死刑”之後,態度卻又突然反轉,令輿論再起喧囂。5.39.217.766 G) J! w* [/ h" `% K7 i$ \
2011年,藥家鑫之父藥慶衛曾欲贈送被害人張妙家屬20萬元被拒。2012年2月7日,張家表示願意接受20萬元贈款,並于8日前往藥家索取。張家稱現在要錢是因為無法支付張妙母親的醫藥費。對此,藥慶衛稱“20萬贈金是借的已歸還,對方既已拒絕,我也沒有義務再給。”(2月8日《新京報》)
! _3 ] M) f, a6 L4 Gtvb now,tvbnow,bttvb 說出口的話,潑出門的水。盡管時隔已有一年,但張妙家人嚴詞拒絕藥家賠償的慷慨表達,依然言猶在耳:“藥家鑫父母對我們淡漠無情,但我們還是考慮到對方的未來,我們自願放棄法院所判給我們的民事賠償,留給藥家鑫父母養老。”“我們想對藥家鑫父母說,我們農村人並不難纏!你們應該低下你們高昂的頭!”這番話,被很多人解讀成張妙家人要求藥家鑫必死的理由,當然也是人們反諷藥家鑫刺死張妙的原因——農村人其實並不難纏。
! k$ e3 s) h0 h* p5 H/ O 最終,藥家失去了兒子,張家則不僅失去了女兒,也因拒絕沒能獲得應得的法治賠償。這場博弈中,誰都不是贏家。如今,張家因生活困難,重議舊題,而藥家則對此表態“對方既已拒絕,我也沒有義務再給”,雙方各有理由,而圍觀之力,則再度卷起那扇掀起輿論風暴的蝴蝶之翼。
7 H# m9 _8 a1 ` m$ ]5 R 有多少賠償可以重來?藥父到底該不該把20萬賠償二度踐行?很多人認為,既然張家已經明確拒絕“賠償買命”,那麼在藥家鑫伏法之後,就不該再討賠償。但法律自有法律的判斷,嚴懲兇手與獲取法治賠償,從來都不是魚和熊掌不可兼得的關係。張家自可認為拒絕賠償,就可換來“殺人償命”,但司法其實已經給出了賠償與懲兇可兼得的答案。張家貿然放棄法院判給的賠償,或許獲得了輿論讚譽,但也未嘗不是一種草莽思維——如今張家因拒絕合理賠償家庭陷入困難便是反證。而藥父主動提出賠償20萬,固然是為了以賠償換取減罪,但沒有張家諒解,無法洗罪,賠償契約只能就此終止。此後張家與藥家在法治上,理應再無瓜葛。公仔箱論壇. u4 g( ]. z1 T8 e7 G; b
但張家有底層人拒賠後的經濟困境,藥家也有契約終止後不再履行合同的理由。雙方各有道理,倘若協商不成,司法恐怕只能成為最後訴求。而這件事最讓人不能釋懷之處,恐怕還不是法治,而是更多民間約定俗成的范疇,比如承諾、信用、道義、情理、救濟。
; R, b0 f+ e, u公仔箱論壇 藥家鑫案固然會被寫進歷史,但由藥案發散開來的諸多事件,也讓人看到,在這場沒有贏家的博弈中,如何讓備受傷害的雙方找到共同的利益通途,卻成為一件越來越艱難的事。對張、藥兩家而言,用誠心獲取善意,用情理道義達成諒解,是需要跨出的艱難一步;而對整個社會而言,如何通過法治、經濟、道德等多層面的救濟,讓雙方共贏,如何在這場充滿喧囂的輿論戰爭中,讓人們忘記仇恨、反思暴力,找到善的力量與出口,恐怕更應順延“有多少賠償可以重來”的爭議,為人們所深思。(李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