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 來源:揚子晚報 1月29日,南京鎖金村一處路口,十多位身著制服的城管隊員肅立圍觀佔道經營的魚攤,不一會,攤主便抵擋不住,匆忙撤攤。據了解,當天是節後上班首日,針對少數攤販不進市場仍在路邊做生意,城管隊員便採取圍觀執法的方式,生生盯走了攤販。(1月30日國際在線)5.39.217.76# B- k' J4 S2 j5 l% U9 m
果然是“圍觀產生力量”,看著網上紛紛流傳,真實還原南京城管“圍觀執法”氣勢與神韻的那組新聞照片,眾多網友確實眼睛為之一亮,並不吝發出“文明執法”、“和諧管理”的陣陣讚嘆和美譽。) u0 r( H# g, ~/ ^
比起動作兇猛的粗暴執法,現于南京的“圍觀執法”景象,著實堪稱為改善和提升城管形象,吹來了一縷新風,撐起了一種口碑。不過,叫好之後,似乎也不必“一白遮百醜”地過度闡釋與拔高。至少在我看來,關注和探討城管的“圍觀執法”,不應回避或忽略一個“適賞與適用”的問題。
3 E4 I8 U5 Y* \2 ^7 n; b5.39.217.76 顯而易見的是,假如以追求獨到、突出新意的宣傳理念來看待,一組城管“圍觀執法”、盯走佔道攤販的新聞照片,真的稱得上是一支神來之筆,是一種高明謀略。因為,城管隊員這麼無聲無息地一“圍”,再加上諸多媒體有聲有色地一“炒”,既輕松和諧地解決了佔道擾市,又不可限量地換來了公眾讚譽。倘若南京城管有個係統內部的宣傳年評,我很是看好“圍觀執法”將來的問鼎實力。
8 {5 @8 Q& M+ D/ G “圍觀執法”的宣傳價值或適賞價值自不待言,而相比之下,它的適用和實用價值,可能就未必那麼令人樂觀、值得信服了。譬如這次南京城管在“圍觀執法”中顯露出來的有效圍觀力,盡管讓外界和公眾看得賞心悅目、嘖嘖稀奇,但細細想來,這或許僅僅是特定的弱勢違規場合下,才能如願襯出的一種美譽罷了。對于個體商販的佔道設攤,這種“圍觀執法”固然效果不錯。而要是換了違章搭建、亂倒雜物,或是背景更深、後臺更硬的違規群體及對象,估計你“圍”得再久,大概也是于事無補的了。* I" u1 b4 ?4 b g7 v
劍走偏鋒、取角刁鑽地來談論城管“圍觀執法”的適賞與適用,倒不是心態詭異,天然抵觸于城管隊伍的新風貌和新氣象。只是想實事求是地表露一種觀點和思維:“圍觀執法”當然讓人瞧了心清氣爽,但其執法威力的局限性、弱效性、甚至是淺表性和象徵性,要說也是可想而知、不必諱言的。有意或是無意地把“圍觀執法”吹得太神,捧得太高,要麼是種瞎湊熱鬧,要麼便是“別有用心”了。
+ `; v! P3 a' `' f6 F; X0 E+ i. ` 一是一,二是二。說到底,公權部門的執法管理,其核心標桿只能唯“用法必慎、執法必嚴”是從。少量的“圍觀執法”,無妨視作是推崇文明和諧的積極展示。但更多的時候,公眾還是希望不設特定條件,沒有區別對待,只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統一執法”。(司馬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