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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討論] 如此“國際玩笑”讓人笑不出來

      美麗的迪拜,最近讓國內的單身女孩兒們不太愉快———35歲以下的女性,獨自出發去迪拜旅遊,做簽證時要多交400元特別簽證費。對這400元的莫名收費,鄭淵潔的微博予以曝光,並在網絡上引發熱議,不過熱議的卻是另一個詞———賣淫。記者從旅行社獲悉,加收400元的做法是行業“潛規則”。(12月30日《北京晨報》)5.39.217.76$ \; b, s  i' E. M5 z9 P( j
  難道,旅行社就是這樣服務旅客的?對遊客搞如此惡劣的“有罪推定”?迪拜是美麗的,忙碌了一年後的假期出國旅行也應該是美好的,只是,如此“規定”令人憤怒難當。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又有哪個正常的國家會做出如此“拒人于千裏之外”的規定?果然,根據記者向迪拜旅遊局中國辦事處的求證,此“國際旅行規定”純屬子虛烏有。而旅行社杜撰假規定,從中謀取不法之利的形象也昭然若揭。$ ^; y: q; F+ O( C2 s# r$ n
  在旅行社眼裏,到底還有沒有為商之道?到底還有沒有法律?為賺黑心錢不惜杜撰出這麼一個抹黑國人形象的理由,既傷害人的感情,又違反法律法規。是可忍孰不可忍!
: P  |! c5 c! T2 J/ jtvb now,tvbnow,bttvb  此做法實在有辱國格。跨國的賣淫、犯罪團夥確實存在,但不能假定每一位35歲以下的單獨出國的女性都是做這個的———這是對本國女性形象的污蔑。同時,即便要防范類似的犯罪,也不會有國家無能至斯,想出“罰款400元”的解決辦法,這對別國處理國際事務、執行法律的理性是一種玷污。  |* B; K  P- n& J& }# P
  近幾年,旅行業狀況頻出,但像如此膽大妄為、出了事以“行業潛規則”自詡的旅行社還是令人驚異。面對此旅行社,忍不住想問一句:消費者、遊客的權益到底被擺在了哪裏?有沒有人出來管一下這些不擇手段、不計後果的行徑?(郭楊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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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防賣淫"名義多收錢太無恥

    近日,鄭淵潔在微博上表示,其助理在旅行社辦理赴迪拜旅遊手續時被告知,因其是年輕單身女性,須另交400元“特別簽證費”,理由是防止其去迪拜賣淫。旅行社人士表示,加收400元的做法是行業“潛規則”。迪拜旅遊局中國辦事處稱此種收費非迪拜官方行為。(12月30日《北京晨報》)公仔箱論壇# m* N. A7 Q8 p8 W. C
    要多交錢,可以,請給個理由,可現在竟然是以“防賣淫”的名義,如此做法,實在欺人太甚,也實在是無恥,但更無恥的是,竟然是行業“潛規則”。
- o1 }! A! N! j( w" h; }: B  Y5.39.217.76    為何年輕單身女性須另交400元“特別簽證費”?給出的解釋是:因為迪拜簽證為反簽,也就是說遊客在北京拿到的是電子簽證,飛機落地迪拜後,在迪拜再獲得簽證。在這一過程中,遊客的擔保方是旅行社。一旦有遊客滯留在迪拜從事賣淫或盜竊等不法行為,迪拜當局將對旅行社處于重罰,盡管每人400元並不多,但是眾多400元加起來,就能為旅行社減輕因遊客滯留而產生的巨額違約費用。說白了,旅行社要收這400元,其潛臺詞有兩個:其一,將單性女性當作潛在的賣淫女,這是對女性的侮辱,人家單性女性獨自旅遊,憑什麼說人家會有賣淫之嫌疑?其二,是轉稼支出。如果真的有女性去賣淫,旅行社完全可以加強監管,因為發現了可以報警,而不是以收錢的方式減輕自己的負擔。更重要的是,如果旅行社的年輕女性雖然單身前往迪拜,卻沒有賣淫,這是否意味著旅行社又多了一筆收入?因為是潛規則,想必一直就這麼收,這些年又多收了多少錢?公仔箱論壇4 D" m( Z- j2 m/ ]( q. F( ~; y
    亂收費,是我們經常碰到的。而生造出名目繁多的理由來亂收費,也見慣不慣了。可是一邊收錢,一邊卻在侮辱女性的人格和尊嚴,卻還是第一次見到。聽說迪拜的風景很美麗,可沒想到的是組織的旅行社卻是這麼齷齪,真是大煞風景。tvb now,tvbnow,bttvb5 w% z" ~' ~! }. x+ o7 ?2 T) r1 R9 a
    齷齪的多收400元“防賣淫”費,誰來管管如此無恥的亂收費?(濱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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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賣淫特別費”是侮辱更是警醒

      鄭淵潔微博稱:“年終獎勵助理出國遊選擇迪拜。到旅行社交費時,被告知因是30歲以下單身女性,要另交400元特別簽證費,理由是迪拜當局因有中國大陸女子去賣淫,遂收取此款。”旅行社人士表示,加收400元的做法是行業“潛規則”。迪拜旅遊局中國辦事處稱此種收費非迪拜官方行為。(12月30日《北京晨報》)5.39.217.766 |/ ]2 Y) M+ C$ e6 x
  中國年輕女性赴迪拜須繳納400元“防賣淫特別費”,不管這是“官方行為”還是“行業潛規則”,都是對女性的不尊重,更是對中國女性的不尊重。建議中國女性抵制這一做法。旅遊本來是件開心的事情,誰願意多花冤枉錢還要背著個“有賣淫嫌疑”的黑鍋呢?# Y3 @( S9 m, e9 q; v3 }1 k4 s: W
  然而,事情都有兩面性,之所以出現現在這種尷尬局面,確實也有著某些中國女性不自重的原因。早在2006年,《環球時報》就曾報道說:馬來西亞一家貼有“中國女子禁止入內”告示的酒吧將一名中國女性顧客趕出門外,在華人圈裏引起了很大震動。有媒體稱,目前在馬來西亞、新加坡、泰國等東南亞國家的娛樂場所,從事色情活動的中國女子為數不少。馬來西亞警方過去兩年拘捕了約6000名涉嫌賣淫的中國女子,約佔被捕外籍女子的40%。而“小龍女”、“中國妹”也成了中國賣淫女子的代名詞。
- S- X7 g$ c1 O  盡管人們知道,靠身體出國“淘金”的中國女性是少數,絕大多數在國外的中國女性是非常清白的;同樣,貼出“中國女子禁止入內”告示的商家也是個別的。但看看有的國家公布的“掃黃”數字,看看一些不自重的“小龍女”、“中國妹”在某些(不是某個)國家的惡劣聲譽,真是讓國人顏面掃地。5.39.217.762 e( a1 }( I1 T% q; M" h! {
  “中國女子禁止入內”不由得讓人想起臭名昭著的“中國人與狗不得入內”。兩者都出自外國人之手,都是對中國人的侮辱與攻擊。然而,這兩句話在帶給國人憤怒和傷害的同時,更讓人心中雜味紛呈。公仔箱論壇+ G. ~0 T* ~4 N, w
  “中國人與狗不得入內”是強盜跑到中國耀武揚威,用武力強加給中國人的;而“中國女子禁止入內”則是某些中國女性主動走出國門、用自己的“身體本錢”掙回來的。為了把無恥宣稱“中國人與狗不得入內”的強盜趕出中國,無數的中華英雄兒女拋頭顱、灑熱血。誰又料到,才這麼短的時間裏,就有人又跑到國外去扛回一塊“中國女子禁止入內”的屈辱招牌。& V: S+ F$ W8 G. O, ?) N
  對于“中國女子禁止入內”和“防賣淫特別費”,我們不僅應該反思少數中國女性不自重、不自愛,更要警醒:“中國人與狗不得入內”才砸碎多長時間?中國人站起來堂堂正正做人才幾年?千萬不要好了傷疤忘了疼。不自愛者人必辱之,不自強者必被別人欺侮。(文/喬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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