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集会法案的争议5.39.217.769 I6 b4 Z) T' ]6 r; h1 L
( H4 M: p, m/ I0 q上周提呈国会下议院一读的《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引起各方的激烈讨论,在一片争议声中,大马律师公会将展开“自由之行”以抗议该法案被立为法令。
: z3 n( U! G5 p0 H. O$ ]tvb now,tvbnow,bttvb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指出,近期推展的司法改革,政府制定《和平集会法案》除了让人民享有集会自由之外,也须照顾社会及其他群体的利益。
, ?# G6 n4 I* ~6 A# k5 |# A- }( B5.39.217.76有关法案提呈一读之后出现反弹的声音,内阁遂对新法案做出8项修正,此化解人民的不满回响。
, V/ N! T: h" m% }, l为了以正视听,首相阐明人民可在《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中的指定地点进行集会,惟不需要警方批准,只需要24小时内通知警方。
1 M% E9 [: f2 M3 S如果是在非指定地点集会,相关人士则需要10天的预先通知,以让警方与其他单位讨论,寻求他人的意见。
$ d$ j4 ? M' `' S8 O( t+ o5 U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在这项新法案下,已将过去需要30天的预先通知时限缩短至10天,也放松集会的约束,即是指定地点的集会并无须警方批准。
+ x7 z1 L, H) C! @6 a/ Z1 Mtvb now,tvbnow,bttvb然而基于“指定地点”仍未进一步的圈定,造成出现了争议与反弹的声响,依据首相的说法,这项新法案乃参照国际惯例与做法,并参考12个国家的例子,尝试拟定符合国际标准的和平集会法案。
: T, g* _* M8 H2 @* d0 A有道是:国有国法,家有家法,在促进司法改革方面,能顺应时势的需求,为民主进一步松绑,自然是好事一桩,但是当政者至为关键与需要的是从多角度来看待面对的问题,以使所提呈的法案不至于出现过多的争议。公仔箱論壇2 i5 ^1 p6 L( p
有鉴于此,有关方面有须尽速宣布所谓的“指定地点”,让人民进一步了解政府的苦心或用意,使到本是正面的做法招来负面的猜疑,最终事倍功半甚至事与愿违。
& e3 M7 y. V# y: |$ G2 o0 l) |tvb now,tvbnow,bttvb在多元民族与多元宗教的国度,是否有须如同欧美国家示威请愿的自由答案见仁见智,最重要的是逐步落实民主化之余也应兼顾存在的破坏安宁危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