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集会法案的争议2 i" C( ?8 @5 r' s; T% 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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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周提呈国会下议院一读的《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引起各方的激烈讨论,在一片争议声中,大马律师公会将展开“自由之行”以抗议该法案被立为法令。
7 X% }) h1 X& M7 C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指出,近期推展的司法改革,政府制定《和平集会法案》除了让人民享有集会自由之外,也须照顾社会及其他群体的利益。tvb now,tvbnow,bttvb. s+ ], |' Q+ J
有关法案提呈一读之后出现反弹的声音,内阁遂对新法案做出8项修正,此化解人民的不满回响。! |) D6 l6 e! O$ @# }
为了以正视听,首相阐明人民可在《2011年和平集会法案》中的指定地点进行集会,惟不需要警方批准,只需要24小时内通知警方。
( P* p: n$ u% J7 j3 s; l5.39.217.76如果是在非指定地点集会,相关人士则需要10天的预先通知,以让警方与其他单位讨论,寻求他人的意见。
! F8 I8 d- W- _4 U4 v, t! s在这项新法案下,已将过去需要30天的预先通知时限缩短至10天,也放松集会的约束,即是指定地点的集会并无须警方批准。5.39.217.769 L. s" s3 S+ q* }* f
然而基于“指定地点”仍未进一步的圈定,造成出现了争议与反弹的声响,依据首相的说法,这项新法案乃参照国际惯例与做法,并参考12个国家的例子,尝试拟定符合国际标准的和平集会法案。
7 \: V( Z/ c, W. @/ \tvb now,tvbnow,bttvb有道是:国有国法,家有家法,在促进司法改革方面,能顺应时势的需求,为民主进一步松绑,自然是好事一桩,但是当政者至为关键与需要的是从多角度来看待面对的问题,以使所提呈的法案不至于出现过多的争议。公仔箱論壇* @- T R$ [) d2 }) H
有鉴于此,有关方面有须尽速宣布所谓的“指定地点”,让人民进一步了解政府的苦心或用意,使到本是正面的做法招来负面的猜疑,最终事倍功半甚至事与愿违。
6 ?( f) P* i! A5 dtvb now,tvbnow,bttvb在多元民族与多元宗教的国度,是否有须如同欧美国家示威请愿的自由答案见仁见智,最重要的是逐步落实民主化之余也应兼顾存在的破坏安宁危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