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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討論] 香港言論自由的未來 馮智翔

香港言論自由的未來 馮智翔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e! ?7 I1 l: P9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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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擬以保護版權為由,立法限制惡搞行為。網民群起反對,批評是「網絡二十三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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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_2 Q1 o% V7 R  v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我本來一直相信,今天香港享有的言論自由,應該是被所有中國人視為最寶貴的,亦是中國今後發展必須參照的一個社會目標,而香港的政治格局,就這一方面,一向也是打著明確的旗號,要維護言論自由,但這一切似乎不是必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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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v6 C# r1 m, F& u( q3 ~5 T% V& e就在人人都不再懷疑這個近乎真理的事實時,香港政府卻顯露一些蠱惑手段,以聲東擊西的第三隻手,暗中破壞言論自由,致使香港在未來的一兩年內,言論自由極有可能受到非常大的箝制,甚至被破壞得體無完膚。這等情況並非直接浮現,而是暗藏在一些表面不相關新修訂的法例上,以曲線方式進行,如果讓這等看似無殺濳力的法例修訂一旦成為現實,那麼,香港今後真的可以說是開倒車了!全中國的人民亦將永遠失去了這塊言論自由的寶地。5 [" p" C/ P" n9 @( A" Y& k

/ N3 B% Q+ r7 E% {我所指的「曲線打壓言論的法例」,就是正在立法會審議的《二零一一年版權(修訂)條例草案》,政府預期明年七月完成立法,但是,全香港網民群起反對,更狠批此法為「網絡二十三條」,指若通過必會扼殺市民的創作空間及言論自由,尤其是針對現時社會上最流行的政治惡搞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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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條例草案給予版權持有人於所有媒介專有的傳播權,且刑事化具有商業規模的侵權行為,更把二次創作視為侵犯版權持有人的moral rights(精神權利),拒絕以言論自由的原則豁免政治「惡搞」。該條例草案於六月時刊憲及通過首讀,建議日後不論以任何電子傳送技術方式向公眾發放侵權作品,即有機會觸犯刑事法例,最高刑罰為每件作品罰款五萬港元(折合約六千四百美元)及監禁四年。公仔箱論壇$ N( O% Y8 `" ~4 j; N" P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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換言之,今後港人要利用任何有版權的影像或聲音進行二次創作的惡搞,即屬犯法。但是,政治惡搞是香港市民表達意見的一種普及文化,故不少網民和關注人權的團體均認為這次修訂雖以立法保護版權為由,實際上是加強打壓網絡言論自由,以減低市民表達意見的民間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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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V' y) m; c( I4 J+ _/ a9 Q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不但如此,有關條例除了刑事化了上述所謂侵權行為外,亦引進了網絡服務供應商「安全港」的法律框架,並制訂實務守則 ,建立「通知—移除」的機制。即是說,網站可以在收到侵權通知後,不作任何是非判斷,便可以刪除相關內容。這便等於未裁決已控制了發放資訊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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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團體「網民力量」早前訪問了二千多名網民,結果顯示,多達八成半的受訪者反對草案;有九成更認為草案諮詢不足,認為條例嚴重打擊俗稱為「惡搞」的二次創作。調查又顯示,九成受訪人士同意,條例會影響網上的言論自由及二次創作,即限制改歌詞、短片或圖片等的「惡搞」行為;八成一的網民建議豁免二次創作或引入合理使用,例如非商業用途可獲豁免。負責調查的團體指出,調查結果反映條例仍有漏洞,未能令公眾釋疑,更批評香港政府的諮詢工作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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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行為固然不對,但香港政府能否在言論自由與保護版權之間作出適當調整?因惡搞的政治諷刺其實也是評論的一類,並非商業行為,除非惡搞者能從中獲得實際的利益,否則應獲豁免。4 d1 w7 B7 s3 v0 {1 V

& q+ s9 ~; t5 `# Q9 ^& l事實上,普羅大眾的市民不是時事評論員,他們要評論政府,很多時都會用上較感性或較意象的方式,又或不能長篇大論,只要一針到肉地去講出自己的心聲,而惡搞正是符合他們這種直覺的表述方式。更重要的是惡搞有一定的社會功能,一則可讓小市民宣洩心中對官員的怨氣;二則讓高高在上的官員也能看清楚自己在老百姓心中的形象,若連這等小小的胸襟也沒有,香港又怎稱得上是個開放及言論自由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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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s. j  u% q* R% r3 \tvb now,tvbnow,bttvb香港人愛惡搞,其實中國內地的網民更愛惡搞,且經常互相配合,把種種時弊用幽默的手法揭示,且不少都是有相當創意及有水平的。他們雖受到網絡的監視,也有被網站刪除一些敏感的內容,但惡搞仍是不絕,可見用法例打壓,並沒有絕對的效用,網民經常突破封鎖,照樣惡搞,當然,他們從中亦學會如何避免觸及底線——可惡搞的盡情搞,不可惡搞範圍便慎防誤闖,所以國內的惡搞高手如雲,往往有令人拍案叫絕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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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大膽假設,若香港政府不退讓,修例成真,估計屆時大部分香港網民會用原創的方式繼續惡搞,這便等於逼使他們做出更具創意的東西,必定進一步把某些無能的高官氣得七孔生煙。因此,以目前的網絡發展方向,在未來只會更廣闊、更具批判性。當官者不想被市民惡搞,並不是一味禁絕便可,更應檢討一下自己做事是害民抑或利民,如一切都能以民為本,則惡搞也會自動消失,否則今後網民會以更大量的原創作品繼續惡搞,並會越演越烈,屆時,高官們是否又要再進一步收緊,連原創也禁?如此下去,不用多久,香港的言論自由必定會死於香港官爺們的手裏!為的只是你們怕被惡搞,便把全中國最寶貴的東西摧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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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 m- Y! k. z+ H0 T馮智翔,香港資深新聞工作者,著有《香港人質素衰敗》、《再唱香港人》、《八個問題》、《命運曲奇》、《逆境.超越》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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