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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限上網:公民的基本權利? - 古治雄

近年全世界都見識過互聯網的威力,由伊朗綠色革命失敗,到阿拉伯之春局部成功,顯示Facebook、Twitter等提供了低成本高效益的方式,只要得到社會共鳴,一介草民也能登高一呼而百應。
  t/ n1 V0 P) d6 m. n/ |9 i/ ~英國近來也示威不絕,示威者也是透過社交媒體集結,英國外相夏偉林周一出席倫敦網絡空間論壇時,卻表明反對政府控制或審查網絡。這番話表面上是反映西方一貫立場,但意義不止於此。今年夏天,英國各城市爆發騷亂,英揆卡梅倫曾表示,社交媒體也可以變壞事,建議當有人利用社交媒體鼓吹暴力時,政府可以介入阻止。5.39.217.76, H5 q/ C% M' ?1 r
這番話相信令不少極權國家鬆一口氣,因為西方國家也沒有道德高地,大家都身處道德谷地了。事實上,卡梅倫的言論可是引起極大爭議,反對黨認為他漠視騷亂成因,轉移視線;即使是執政保守黨,一向也相信小政府的意識形態,實在難以支持審查。$ g5 Q4 B+ @% I
事隔幾月英國外相夏偉林(圖、美聯社)終於改口說,諸如「社會不穩時政府有權審查網絡」的觀點不可接受,現行法律下的人權保障均適用於互聯網,以此為前提,政府才有權於網上執法。
( v; L3 o" P0 i$ L9 L近年國際社會興起一個新議題,就是二戰後撰寫的聯合國人權宣言沒有寫上互聯網使用權,現時應否改革國際法。夏偉林這番話被英國傳媒解讀為英國的談判立場:堅持站在人權這一邊,和中俄等對立。
) q; B& n" ?: _( m# `1 P% k為「互聯網權」立法並非新念頭,哈佛大學著名國際法學家亨金(L.Henkin) 十多年前已預見,因為全球經濟一體化,為約束主權國家而設的人權法會慢慢「唔夠用」,因為例如如何規管跨國企業、網絡空間(cyperspace)主權誰屬、自由上網是否基本人權、避免某些國家以執法之名壓制異見等,法律上仍是真空。
! E& G/ p: V( K5.39.217.76我們要怎樣做?亨金建議主權國家應聯手解決這些問題,聯合國近年已經開始研究這個課題,理論發展頗有成果,但受制於大國政治,法律上不知何日才能有結果了。+ c  x5 v: G, V4 D/ R5 f0 Q5 x5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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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新聞工作者,現赴英國進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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畸形人類研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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