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北京市天安門工商分局執法人員要求故宮貞度門、昭德門的“免費導遊圖領取處”,停止發放免費導遊圖。
4 e" z7 f3 z. t' \$ b5.39.217.76 工商執法人員為何出現在現場,要求停止發放免費導遊圖呢?原來,故宮內部分經營導遊圖的商戶對此表示不滿,認為免費發放導遊圖衝擊了他們經營的故宮地圖產品,所以進行了舉報。
) X" P( W( K# n 從經營角度來講,免費發放帶有廣告的“非正規”導遊圖確實不妥,既影響了故宮內經營商戶的利益,也涉嫌傳播非法廣告和銷售非法出版物。但是,此舉是不是真的不可遷就,非得依法論處不可呢?我認為值得討論。
' d9 \1 W6 U* q* k4 M& f/ V 故宮應以遊客為本,而不能被利益所左右。正因此,依托于遊客而相繼出現的各類經營商鋪和攤點,絕不可以反客為主,變相“逼”遊客購買故宮內商戶的相關產品。至少,當有人免費發放導遊圖等遊客必需產品時,應站在公益角度進行看待,而不必急著杯葛。
o" b9 y- ~/ ^ 這倒給故宮方面提了醒,既然遊客有需求,可不可以更好地滿足這種需求呢?如今故宮內的商鋪裏,一本有統一書號的故宮手繪地圖售價15元,價格不菲。故宮完全可以從門票或副業收入中拿出一部分資金,印制一些簡易地圖,免費發放給遊客。上海世博會期間,進園遊客不就享受了免費地圖嗎?不單純把遊客需求當成盈利機會,才能做真正長遠的“大生意”。 (孫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