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外逃至澳大利亞8年的原南海市置業公司經理李繼祥因洗錢罪被澳大利亞昆士蘭州高級法院判入獄26年。其轉移至澳大利亞的4000萬元財產已有近3000余萬元收繳至國內。(《人民日報》9月26日)公仔箱論壇# w+ O3 s7 f2 b, u3 N8 ?* z
和諸多處心積慮外逃的“裸官”一樣,李繼祥也打著如意算盤,以為只要神不知、鬼不覺把妻兒、財產轉移國外,一旦風頭吃緊,就潛逃國外尋求避風港。這回,他卻大失所望,恐怕連做夢也沒有想到,澳大利亞哪裏是避風的港灣,簡直是自投羅網。
6 s& s' {& i& l, B2 C7 _# X/ H 顯然,李繼祥當年之所以選中澳大利亞,一定煞費苦心,覺得澳大利亞最保險,才一錘定音。孰料,他自以為最保險的地方,竟成了最不保險、最傷心的地方。tvb now,tvbnow,bttvb+ h9 s$ b9 Z2 A
可是話又說回來,對任何一個外逃貪官來說,哪個國家又保險呢?他們肯定和當年的李繼祥一樣,對逃往何地的問題面臨多重選擇。事實證明,無論貪官逃到哪裏,哪裏都不保險。遠的不說,在加拿大潛逃12年之久的賴昌星,不是被遣返了嗎?公仔箱論壇9 S2 d7 p# @% _8 Y- {+ {" B
看來,貪官無論逃到哪裏,都逃不出恢恢法網,更不可能成為受人歡迎的“國際友人”,畢竟他們的腦門上帶著不光彩的“標簽”。再者,俗話說“心裏沒病不怕吃冷粥”,外逃貪官可不是懷著什麼閒情雅致到國外觀光旅遊。他們猶如驚弓之鳥,那種寄人籬下、仰人鼻息,稍有風吹草動就心驚膽寒的日子,肯定不好過。
: m# F+ F6 j" B) W7 V; { 特別是在國際司法合作力度不斷加大的高壓態勢下,腐敗分子作為社會公害,已經成為過街老鼠,無論逃到哪裏,都不會成為“座上客”,潛逃空間越來越小乃大勢所趨。2010年年初,中紀委、監察部與中組部、外交部等17個部門建立了防范違紀違法公職人員外逃工作協調機制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形成了抓反腐倡廉建設的工作合力。近幾年已經通過引渡、遣返和司法協助、警務合作等國際執法合作的方式,將一批逃往國外的腐敗分子緝拿歸案。
# |+ H* c' {# g0 X2 j! ~5.39.217.76 外逃“裸官”李繼祥在澳大利亞獲刑26年,既為那些至今仍僥幸潛逃國外的貪官敲響警鐘,也為某些準備外逃的貪官當頭一棒:此路不通!魔高一尺,道高一丈。對任何貪官而言,唯一的出路就是懸崖勒馬、回頭是岸。5.39.217.767 b5 g! a* R/ n# [, m' [7 ]
來源: 廣州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