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日雙方日前由亞東關係協會及日本交流協會代表簽署台日投資協議,這是我國與日本自1972年斷交後最重要的協議,也是台日經貿關係發展的關鍵一步。
! Z1 U- O9 q N. q$ @2 N日本雖非台灣邦交國,但實質關係至為密切,日本是台灣第二大貿易國、第四大外人直接投資(FDI)來源國,也是台灣很多產業關鍵技術來源及合作對象。過去日本政府因高度忌憚北京反應,在提升台日關係上極為保守,因而台日投資協議雖早在民進黨執政時即展開接觸及非正式談判,但總缺少臨門一腳的動力。馬政府上任後,台日關係不如以往的傳言不絕於耳;去年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簽署後,政府高層指示將洽簽台日投資協議列為重點工作,經過相關部會的努力,如今終能達陣,不僅洗刷馬政府不重視台日關係的批評,也證明兩岸關係的緩和及ECFA簽署,是台灣突破對外關係的重要憑藉。公仔箱論壇7 k" g0 z8 G. |& ]5 d
台日投資協議包括投資促進、投資保護及投資自由化三大部分,經濟部長施顏祥形容這是台灣和主要貿易夥伴簽署的進步型、全盤性投資協議。檢視協議具體內容,包括:資金自由匯出與運用、不得設定使用原料及零組件比例、不得限制僱用當地董事及經理人比例、法規透明化、徵收的限制與補償、仲裁機制,以及給予雙方投資人「國民待遇」及「最惠國待遇」等,均和國際投資協議的體例及精神相符。特別值得重視的是爭端解決機制,明定涉及個人對政府(P2G)的爭端,雙方同意援引國際仲裁機制,交付國際商會(ICC)、依聯合國仲裁規則組成的仲裁庭或兩造同意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並對雙方政府具有約束力。此一突破難免對目前因仲裁機制而陷入膠著的兩岸投保協議構成一定壓力。1 h1 j' R- a/ o- n( X" r0 ^/ P: @
近年國際多邊或雙邊投資協議側重在投資自由化,但因投資開放遠較貿易問題複雜,致多邊協議進展有限,雙邊協議則多納入自由貿易協定(FTA)談判,通常是最難也是最後達成協議的部分。台日雙方尚未就投資領域的進一步開放展開協商,因而相互投資範圍基本上是維持現狀,比照雙方給予其他國家的待遇。未來雙方能否在投資開放上展開全面協商,為台日洽簽FTA奠定基礎,尚待後續努力。5.39.217.766 R3 C# g" M1 d* w0 f
台灣和日本皆是世界貿易組織(WTO)成員,在已承諾的貿易及相關投資項目上,彼此已享有「國民待遇」及「最惠國待遇」。台日均為自由開放的民主法治國家,對外商權益的法律保障相當周延。長期以來,台日企業相互投資頻密順暢,並不受雙方沒有投保協議的影響。現在台日投資協議重點在投資保護而非投資開放,期待可以大量增加日本企業到台灣投資的誘因,似不切實際。何況,日本和中國大陸早已簽署投資保護協定,日本企業亦毋須透過在台灣投資取得赴大陸投資的法律保護。經濟部等對台日投資協議經濟效益過於樂觀的評估,顯然與現實不符。
0 _& C# D) ?) ]3 [- D0 n/ |真正關鍵的是,日本一反恐中心態,願意簽署台日投資協議,研判主因是311東北大地震重創日本工業基地,日圓大幅升值,以及韓國產業對日本日益升高的威脅,促使日本積極思考以台灣作為「異地備援」及產銷結盟的對象。日本政府適時釋出善意,表達加強雙方經貿合作的積極意願。台灣理當掌握此一絕佳機會,從台日產業「互利共生」、「聯合抗韓」等戰略角度切入,以政府力量協助雙方產業建立新的合作模式,俾能發揮最大的效益。
, F; X, \- G9 a0 m5.39.217.76至於借ECFA促成台日合作共同開發大陸市場的想法,因為日本和中國間存在的長期政治糾葛,複雜度甚高,政府順其自然即可,不必再刻意鼓吹。 tvb now,tvbnow,bttvb) ?* w: _& w9 [6 \4 d7 i.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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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6 經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