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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討論] 政府宣傳冊就能不算數?

       14年前,江蘇省溧陽市周建芳夫婦花了2萬元,在當地民政局投保了兩份農村社會養老保險。該保險承諾,等他們退休後,每月可分別領取養老金450元和750元。. O. [1 H; b0 P+ o
  去年,周建芳已經到退休年齡,溧陽民政局等部門卻告知他們,他們不能按月領取養老金,只能選擇退保。(9月5日《人民日報》)4 h- v/ h/ Y: J
  保了13年的保險,退休時卻領不到當初承諾的養老金,這事讓誰碰上都難以理解和接受。盡管在社會轉型期,一些政策、法規在不斷修訂、調整、完善,但這不是推卸責任的理由。5.39.217.764 O% B+ _2 }/ V; N
  溧陽有關部門以當年印發的《歡迎廣大人民積極參加社會養老保險》宣傳冊不是合同為借口回避責任顯然沒有道理。“宣傳冊”無疑是政府向廣大民眾發出的合同要約,宣傳冊的相關內容、雙方權利義務都體現在有關條款當中,只要民眾參保就生效,形成法律上的合同關係。
: y' m# y% U, h: H: Q公仔箱論壇  因此,請別拿宣傳冊當擋箭牌,別以自身工作不違規不違法為由搪塞責任,政策朝令夕改,民眾不能成為冤大頭,事關政府公信力,不可不慎。(范子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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