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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討論] 同樣是獎勵,為何褒貶兩重天?

       近日兩則有關獎勵的新聞,一則是阿裏巴巴宣布,基于“最美媽媽”吳菊萍徒手救助墮樓女童的見義勇為行為,公司獎勵20萬元作為“感動阿裏獎”。一則關于網壇一姐李娜,7月4日,湖北省表彰李娜勇奪法網女單冠軍大會召開。李娜被授予“湖北跨越先鋒”榮譽稱號,並獲得60萬元獎金。+ {+ D+ l) \2 O& `5 a% |
  對于“最美媽媽”吳菊萍的獲獎,網友毫不吝嗇地給予了掌聲和讚美,稱其獲獎“當之無愧”,並盛讚“阿裏巴巴”是企業界的楷模;然而對于李娜的獲獎,網友卻是頗多非議,在其該不該獎的問題上展開了激辯。我們很難說,見義勇為的吳菊萍與李娜誰對社會的貢獻更大,從關注度和受歡迎程度上說,李娜絕對不遜色于吳菊萍。但為何同樣是獲得獎勵,輿論反響卻如此大相徑庭?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T1 u" k( [2 c# F
  直觀地說,這首先是因為獎金來源的不同。吳菊萍獲得的獎勵來自于阿裏巴巴公司,而李娜的獎金來自于政府。獎金來源的不同,決定了獎勵性質的不同。前者是一種企業行為,對于一個以盈利為目標的企業而言,鼓勵社會公德並非是其當然的法定義務,然而阿裏巴巴仍然願意主動承擔這樣一份額外的社會責任,即便只是針對本公司員工,也殊為可貴。而後者是一種政府行為,政府獎勵李娜的獎金來自于納稅人,理應獲得納稅人的授權,至少要有一定的民意基礎。然而從網友們的反饋來看,很顯然民眾並不認同,這本身就說明此舉的不合理性。5.39.217.767 y2 T( i' V# @+ D
  更深層次看,公眾之所以給予兩種獎勵不同的評價,還在于兩者的社會導向不同。當下,道德滑坡嚴重,企業普遍缺乏社會責任感,在這樣的時代背景下,阿裏巴巴的出手相助,不僅對因救助墮樓女童而受重傷的吳菊萍是一種雪中送炭,對整個社會風氣也是一種及時的“補血”,小而言之可以提升企業凝聚力,大而言之可以起到一種榜樣作用,帶動更多的企業投入到公益事業中。即便我們並不能排除這其中包含了一定的形象包裝的訴求,但整體而言這種行為對社會是非常積極和正面的。公仔箱論壇' T- R+ ~* M3 {
  反觀李娜的獲獎,我們看到的“贏者通吃”,看到的是單純的體育精神被賦予了太多的政治色彩。政府慷納稅人之慨拿出60萬元獎金,對于年收入已達2億的李娜來說意義並不明顯,更重要的是,李娜的成功在相當程度上源于職業化,今天的她已經脫離體制庇護完全憑個人實力“自負盈虧”,政府何須自作多情?事實上,這對于李娜而言又何嘗不是一種束縛?人們不無遺憾地看到,那個自稱“贏勝是為了獎金”,站在最高領獎臺首先感謝“讚助商”和“教練團隊”的自信而充滿人性化的李娜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一個懂得四處討巧、打著官腔甚至有些世故的李娜———這難道不是一種損失?
. d. X% A: b6 Q7 z, x" H5.39.217.76  “最美媽媽”的事跡感動了社會,但迄今為止,尚沒有聽到身受重傷的吳菊萍獲得來自官方獎勵的消息。不妨這樣設想:為什麼最先獎勵吳菊萍的是企業而不是政府,為什麼政府部門總是更樂于對那些功成名就的人士寵愛有加,而對小人物卻視若無睹?(吳龍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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