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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事討論] 楊瀾“捐款門”是否“莫須有”?

(資料圖)

    “電視界的‘大腕’楊瀾女士,‘簽收’更多。記得有一次她將《憑海臨風》的稿費捐給希望工程20萬元,但第二天,青基會就和楊瀾簽協議從我們那裏又領走同樣數額(20萬)的‘工作經費’……我清楚記得楊瀾此後又以同樣方式,多次從青基會財務部領取過希望工程的大額工作經費……”這是新浪微博加“V”用戶“出版人馬志明”于6月23日發布的微博內容,但昨日記者登錄“出版人馬志明”的微博時,這條內容已被刪除,已看不到原微博的評論,而博友們仍在不斷轉發該微博,並尋求真相。(6月25日《新京報》)7 D) I; f8 U1 L- Q# U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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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報》報道中說:“出版人馬志明”的這條微博一經發出,很快便有5000多條轉發,1000多條評論。“出版人馬志明”隨後表明該消息是轉載而來,他轉載的那篇原稿是發在論壇裏的帖子,出自一個叫“柳楊”的人之手,發表日期為200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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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i% P6 R6 c5.39.217.76楊瀾6月23日晚在官方微博和新浪博客上作出聲明,稱1997年她從《憑海臨風》稿費中取出30萬元捐給希望工程,其中10萬元作為助學金給了上海100位貧困生,其余20萬受希望工程委托用于海外推廣。# X# R% Y- Q. 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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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青少年發展基金會品牌傳播部負責人付克勤6月24日表示,青基會已關注到此事,因提到的是1997年的事,時間較久遠,青基會正在做相關情況的核實,核實清楚後將作出官方正式回應。同時,希望工程創始人、青基會原秘書長、南都公益基金會理事長徐永光表示,楊瀾不可能存在這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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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6 ]* R1 W/ I4 O; [( v從《新京報》的報道大致可以推斷,這件事或許屬于“莫須有”。官方核實清楚後將作出正式回應。到底誰是真假李逵,世人自有評說。筆者在此想說的是,當今時代是一個“全民記者”時代,人人都可以監督,人人都可以受監督。但是,監督者一定要注意事實的真實性、可靠性、準確性和權威性,切不可道聽途說,見風就是雨。這既是對他人的傷害,對社會的不負責任,也對自己沒有任何好處,這種損人不利己的事情千萬別幹。5.39.217.76/ }' N+ p+ a1 b8 E! x0 S" R9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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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監督名人,更要慎之又慎。名人大多很大度,常常對一些無傷大雅的小事情一笑而過;他們也很講理、很懂法,如果觸及他們的底線,影響他們的公眾形象,他們真的計較起來,發帖者或許會吃不了兜著走。很多人發帖的人,其實沒有明確目的,只是圖一時之快,沒想到後果的嚴重性。但一些事情逗起硬來,是要承擔社會責任、經濟責任甚至法律責任的。所以,每一個喜歡在網上發帖的人,必須要有做人的起碼的良心和道德,要有基本的知識和素養,在網站、微博這種公開的場合“講話”,一定不能信口雌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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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 Z$ J: n' k9 O網絡也真誠,非誠請繞行。健康的網絡環境需要大家共同營造,千萬不要在網絡上隨意給人加上“莫須有”的罪名。你給別人“莫須有”,就是給自己“這個真的有”,需要承擔責任時一定會追悔莫及。(毛開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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