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報導,阿扁毛遂自薦要替壹週刊寫專欄,北監則認為「不適當」予以駁回,民進黨隨即批評是違反言論自由,北監根本是回到警總戒嚴時代,進行思想審查及箝制人民言論自由。
7 F1 [8 B. D% f9 L) E公仔箱論壇( n0 f/ ]) C; O; r' _
對此,法務部矯正署回應,並不針對任何個人,所有受刑人,假如要對外發表文字、影音等言論,一切都必須依照規定走;副署長詹哲峰表示,受刑人撰寫文稿,依規定必須「題意正確」,而且無礙「監獄秩序」,至於接受採訪攝影現階段則是不准許,除非有助於「社會公義」。 9 {7 n8 |8 K% `% L+ a
公仔箱論壇! ^) R5 |3 b3 j8 Q
老實說,詹副署長「用心良苦」講了這麼多「說文解字」,但到底什麼樣的內容才符合法益「正向」及有助於「社會公益」?說到底,其實就是北監的「行政裁量權」。所謂如果受刑人在獄中已經受到教化,又經過許多「努力」做出很好的作品,且能鼓勵受刑人願意與外界分享他們的心路歷程云云,根本就是「有講等於沒講」。 2 }- {! _$ g/ t" p6 R9 D. d1 i! `
8 m' j; Y8 k1 _4 v公仔箱論壇給他寫吧!講白點,對於一個曾經批判老李是「失蹤老人、老番癲」、在核四議題上不守誠信原則打連戰一個耳光、對與宋楚瑜會面則污衊為求官發財,甚至對支持民眾捐輸給自己政黨的捐助款都敢「沒入私袋」的台灣之子,他的「公信力」還剩多少?講更白一點,或許只剩前中研院李遠哲的「政見不用兌現」可以一比;在這樣的情況下,法務部何苦為了一個「茶餘飯後」的專欄斲傷「言論自由」,公道自在人心啊! 6 b4 Y/ W# C9 g a9 w0 T# ]+ X
tvb now,tvbnow,bttvb9 d/ X9 W( m& w# m4 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