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談艾未未的「經濟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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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美法律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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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未未被失蹤多日下落不明公仔箱論壇% V& s( z. `(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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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4月3日, 這位享譽國際的藝術家走進首都機場後被失蹤:警察將其帶走, 至今下落不明。他的那些具有非凡想像力、 可以預言將載入藝術史冊的作品,建築的、攝影的、雕刻的,等等, 包括對天安門豎起的《中指》、以手掩蓋私處的《擋中央》, 轉瞬間似乎變成了人們心中的回憶。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H) \. R( l/ t
他還不止是一位藝術家。自憤然辭去奧運工程「鳥巢」 藝術總監之後,艾未未便開始了公開的異議旅程:參與維權, 特別著名的如發起公民調查志願者活動,調查512汶川大地震死難 學生的數據,截至2011年3月,先後公布了5212個遇難學生名 單; 他還是每天翻牆在推特上發言、嬉笑怒罵的網絡寫手,follow ers達7萬之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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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2月17日茉莉花行動開始以來,許多人被抓捕、被失蹤, 艾未未不是其中最早的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 但似乎是其中最耀眼的一個。由於他是這樣一位「特立獨行者」, 人們當然要問:「你們為什麼要帶走艾未未?!」tvb now,tvbnow,bttvb( @. a4 u5 W4 z5 r/ U4 j5 k! W(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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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程序疑點
$ p; }% {8 v* D) q6 [& t面對在國際社會激起的軒然大波, 公安部發言人稱艾未未涉嫌「經濟犯罪」被調查,親中共的香港《 文匯報》更具體指稱是因為犯有「漏稅」以及毀滅「漏稅證據」罪。
+ Q& R5 f8 {. s( D# k! otvb now,tvbnow,bttvb接下來,與艾未未關係密切的志願者文濤「被失蹤」; 艾未未發課公司出納胡明芬「被失蹤」;發課公司設計師劉正剛「被失蹤」, 艾未未司機張勁松「被失蹤」;截至最近, 艾未未的律師劉曉原也「被失蹤」了。
4 a: \& d6 S, d4 S. l. @公仔箱論壇同時,顯然是為了損害艾未未聲譽的關於艾未未私生活的「爆料」、 指責其作品「淫穢」的評論也紛紛在網絡和一些報紙上出現了。
* f9 Y/ H8 v9 J ?, ]5.39.217.76迄今為止,警察沒有向家屬出具其被帶走原因的任何書面文書,沒有 辦理傳喚、拘留等法律手續,沒有按法律要求通知家屬。
% A/ H. _3 q" |, ~5 @公仔箱論壇疑點是明顯的:如果官方有確鑿、足夠的證據, 為什麼不堂而皇之地按法律程序將其拘留、逮捕, 而是將其帶走進行「調查」?他的員工為什麼也同樣是「被失蹤」, 而不是按法律程序傳喚或拘留?
9 r# L) \. p7 X有一種做法,是中國公安機關經常使用的,那就是先將人抓起來, 然後「審出」證據來。法律專家們將這種違背法律程序的做法稱為「 以審代偵」。那麼,公安機關是否在用這種方法對付艾未未呢? 我認為情況可能正是如此,他們正試圖「找出」證據。5.39.217.76# V8 C4 u3 [; ~9 D0 C2 b
這種做法是法律所禁止的。它為警察刑訊逼供、強迫公民自證其罪、 製造冤案,提供了廣闊的空間。8 G* M" I( q! I7 B
而在本案中,尤其嚴重的是,艾未未的設計師、出納、 司機都被帶走「調查」。警察有條件通過以許諾釋放為交換, 威脅予以拘留、逮捕、處以重刑,或採用肉體折磨, 迫使他們做出對艾未未不利的供述,以坐實艾未未的「漏稅」、「 毀滅漏稅證據」罪。tvb now,tvbnow,bttvb) z8 C, O/ V$ F6 f2 t, U$ b7 C
那麼,艾未未究竟是否真的涉嫌犯罪呢?對此人們並不知道, 而只知道他被失蹤了。即使艾未未真的有「經濟問題」, 考慮到艾未未的異議身份,政府顯然有選擇性執法的嫌疑。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c0 ? D( M5 }
長期以來,政府經常以經濟或其他刑事犯罪或犯罪嫌疑, 來損害良知人士的聲譽。下面我就談兩個以前的案例, 其中一個是我本人的經歷。5.39.217.76, Q5 t9 S1 i- x& H
另一位良知人士8 X4 }, l7 I. _9 R: b8 R" ?
首先要談的許多人都熟悉的、著名維權律師郭飛雄的所謂「 非法經營罪」。1993年至2001年期間, 郭飛雄曾從事民營出版, 亦即通過購買新聞出版署批發給出版社的書號出版發行圖書。公仔箱論壇4 n3 O; N* T4 ?5 w0 h
2005年,郭飛雄以北京晟智律師事務所法律顧問的身份,到廣東 南海、佛山、番禺等地參與民間維權工作, 特別是為太史村村民罷免村主任提供法律諮詢。此後, 郭飛雄又聲援法輪功,並與高智晟共同發起了「接力絕食活動」。
! D. a6 I) v8 g5 b# A- P2006年,警方翻出郭飛雄幾年前從事民營出版的經歷,以「 非法經營罪」將其拘捕。最終,郭飛雄被法院處以刑罰5年, 今天仍然在獄中。
# N% b5 I" o. F9 V# ^) v ^# p+ h& ^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郭飛雄是否真的犯有「非法經營罪」呢?他從事過民營出版, 這是事實,但是,他並沒有犯罪,因為出版由國家壟斷,民間、 個人不得染指,侵犯了公民的言論、出版自由,是違背憲法的。
/ Z) B3 H' s7 X# R+ y" R/ w$ C我也曾涉嫌「經濟犯罪」。講述這個故事,需要將時光倒轉到19年前 。那時,我是北大法律系的講師。5.39.217.767 s' J9 S4 H! e0 L$ X/ n
我的經濟犯罪
8 c, n p# ]9 O8 a公仔箱論壇1992年7月, 一個自稱來自於湖北沙市的人敲開了我在北大的宿舍的門。 他告訴我,是我的一位老師、法律系的一位著名教授介紹來的, 想報考北大法律系的研究生,希望我傳授一些經驗。 我和他談了大約一個小時,告訴他有哪些必讀書、必讀雜誌、 要注意哪些學術動態。臨走時, 他問我是否可以將行李暫時寄放在我的房間,我不假思索就同意了。& Y/ y5 |, K5 I
他一去不復返。大約1個月後, 北大保衛部一位姓孫的人敲開了我的宿舍的門。他告訴我, 在校園抓住了一位詐騙犯,供出來行李寄放在我的住處。 他詢問了來龍去脈後,怪異地要求我將經過以書面方式寫給他。 一個多月後,那位保衛部人員又來找過我一次,繼續進行所謂「 調查」。: F9 |) {3 Q6 H( j; k
1992年10月30日, 也就是我預定去西德柏林自由大學做訪問學者的前一天,北大給全校 30多個系發了一份通告,說是破獲了一起重大的校園詐騙案。 通告的最後一句話是:「該詐騙犯的行李放在法律系講師王天成處」 。當天晚上7點多鐘,天正要下雨,風沙飛揚, 我被一輛警車帶離了北大。公仔箱論壇( I( [% N: m1 y0 Z7 d
抓捕我的真實原因是什麼呢?因為我和89民運的參與者在1991 年組建了「中國自由民主黨」,從事民主運動。共有20餘人—— 領導人、骨幹分子——被抓捕、審判。我是最後一個被抓捕的。 北大是個敏感的地方,為了掩人耳目, 警察花了更長的時間布了一個局,試圖給人一個印象: 我是因為涉嫌詐騙而被捕的。5.39.217.768 V+ _8 L% F1 |& v, C9 y
我最後被定的罪名是「反革命宣傳煽動」和「積極參加反革命集團」 。但是,5年後,當我刑滿釋放回到老家——湖南的一個小縣城, 那裏盛傳的是我因為「盜竊國家經濟情報」而被判刑, 消息的最初散佈者是縣公安局。當然,最初的消息源不是縣公安局, 而可以肯定是北京。
/ G, f+ R; P! F$ M9 B. Z6 s5.39.217.76這個故事聽起來像天方夜譚。沒有切身經歷的人, 也許不敢相信政府會如此下作。
1 Q$ `! ?5 M5 V9 C% z5.39.217.76我們生活在這樣一個國度:要求自由、民主、公義、 法治的人不受法律保護,他們會被以這種那種罪名或「犯罪嫌疑」 投進監獄。5.39.217.76* f$ b# X6 s4 k
艾未未或許不會有我那樣「幸運」。我的最終罪名是政治性的, 他的很可能是「經濟犯罪」。政府正在「找出」他的罪行, 試圖使他污名化。
3 a; C" i% R3 h' B+ j然而,我們迄今並不知道艾未未有什麼罪。恰恰相反,更明顯的是, 官員、警察已經犯了罪:從國際法看,犯的是「強迫失蹤罪」; 在國內法上,則是「非法拘禁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