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維權人士劉賢斌撰文呼籲中國大陸實行民主改革,因言獲罪,今天被四川省遂寧市中級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10年有期徒刑,並處剝奪政治權利2年零4個月。
. m$ T# M e N. @: N( _香港星島日報報導,劉賢斌所寫的自我辯護詞被法院收走後,庭審只讓劉賢斌說了幾句話,沒有給劉賢斌最後陳述機會。
3 i" x! C0 d+ F; P5 E! R8 R; R+ l參加庭審旁聽的共有21人,其中19人由當局安排,只有劉賢斌夫人陳明先與劉賢斌的大哥是真正旁聽者。2 v' {* U- j# U
43歲的劉賢斌原籍四川省,是人權活動人士、作家和「零八憲章」的首批簽署人之一。$ j) I8 R, c+ X
1989年就讀中國人民大學勞動人事學院的劉賢斌,參加北京天安門學生民主運動。1991年,劉賢斌因從事民主活動被北京市公安局逮捕,判刑兩年半。
- [/ H4 V3 S+ k7 c4 y; B' ]7 S公仔箱論壇刑滿出獄後,劉賢斌參與組建「中國民主黨」,1999年在四川遂寧再次被捕,被判刑13年,2008年底提前獲釋。公仔箱論壇* T2 }7 d. N. O( G% b/ r9 E- ?
再次出獄後,劉賢斌仍持續維權活動,批評四川大地震暴露的「豆腐渣工程」及中共一黨制,2010年6月被遂寧公安局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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