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回復 發帖

[馬來西亞] 未繳傳票 不列黑名單

砂拉越州選舉將近,內閣消息指出,在此之前積欠陸路交通局、交警及地方政府交通罰款的駕駛人士,既使沒繳清拖欠罰款,一概不會被列入黑名單!換言之,早前政府宣佈連結各執法單位,把拖欠交通傳票罰款者全部列入黑名單的決定,因為砂州選舉而取消。
; O4 j7 a: Y3 x# g% {" d8 q; r& p. O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儘管未獲得證實,但據可靠消息指出,內閣今天確實有此決議,只待相關部長及高官正式宣佈。
, ~7 i9 [- z$ ~, V  s# S5 F% M公仔箱論壇+ K2 d$ o) F3 f
交通局提出上訴tvb now,tvbnow,bttvb: t0 \$ g5 ?# A- |' I4 w. Y
據瞭解,這宗案件仍未結審,答辯人(陸路交通局)正提出上訴。
1 L7 Y  k# j, m' `5.39.217.76目前尚未知為何內閣不等待法庭的最后宣判,即決定取消各種交通罰單列入黑名單的做法,唯一解釋,就是砂州選舉將近的惠民政策。& r5 h9 [& f- ~! C0 c# T3 _+ Y' Q
上個月17日,陸路交通局總監拿督索拉宣佈,3月1日開始,凡是沒有在期限內繳付交警及陸路交通局傳票罰款的車主,將被直接列入黑名單。
4 I- s8 S* @5 A; S" X: @當時,政府宣佈擬在憲報上頒佈2010年陸路交通(修正)法令,一旦法令生效,即允許允許地方政府在獲得交通部長批准下,將違規交通條例而拒繳傳票的駕駛人列入黑名單,讓他們無法更新路稅、無法駕駛,甚至不能進行二手車買賣。

平壤核子能源研究所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