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19日電】 5.39.217.76/ z* C" ?' C0 e' f$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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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名女子涉嫌在網路上招募年輕女子應徵模特兒,再用各種理由誘騙她們繳交費用,共詐得新台幣300多萬元。台灣高等法院日前依詐欺罪判決2人各3年徒刑。
/ a `: k. x% S! `. p公仔箱論壇判決指出,29歲劉女與26歲陳女分別於民國95年及96年間在台北及高雄成立模特兒公司,並在網路人力銀行搜尋應徵者,宣稱能安排廠商提供的廣告活動與表演,招募女子從事模特兒工作。
% n; \4 ?6 ~, ^/ T5.39.217.76判決表示,等被害人上鉤後,劉女及陳女發放若干通告費,讓被害人以為自己已獲得工作機會;兩人並以需繳交宣傳費及簽約費為由,讓被害人一再刷卡,前後詐得300多萬元,被害人超過20人。4 A4 s G E/ [
劉女與陳女辯稱,開設兩間公司的時候,原本想好好經營,但因為取得通告不順利,又怕太多模特兒提出解約、退款的要求,才不得已用假通告的方式,讓應徵模特兒相信有通告可接。tvb now,tvbnow,bttvb. t! C; q( q2 v8 g
高院審理後,不採信2人說法,認為她們正值青壯卻不思努力進取、自食其力,利用被害人求職心切,詐騙年紀相仿的受害人,各判處2人有期徒刑3年,得易科罰金,全案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