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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南昌規定1戶家庭只能新購1套商品房

1月21日,大江網記者從南昌地產信息網獲悉,自2011年2月1日起,南昌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東湖區、西湖區、青雲譜區、青山湖區、紅谷灘新區範圍內,只能新購壹套商品住房。tvb now,tvbnow,bttvb5 N2 N8 Y# L4 U; P( |( R0 A
  據南昌房地產信息網的消息,21日,南昌市政府發文稱,暫時實行限定居民家庭購房套數的政策。自2011年2月1日起,南昌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東湖區、西湖區、青雲譜區、青山湖區、紅谷灘新區範圍內,只能新購壹套商品住房。- }5 {0 ^1 r9 t' v1 y
  交易時間的認定,以在南昌市房地產信息系統網簽購房合同的時間為準。對違反規定購房的,南昌房管局將不予辦理房產登記手續。
1 Z7 N! K# R! r公仔箱論壇  自2011年2月1日起,購房人在網上簽約前應填寫《家庭成員購房情況申報表》,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查驗購房人的戶口簿、結婚證等證件原件對《家庭成員購房情況申報表》核實並復印存檔,在網上簽約時錄入家庭成員的姓名及身份證號等信息。
1 V. F/ @$ ^3 |& z' W  自2011年2月1日起,《家庭成員購房情況申報表》原件作為合同附件及房屋登記的申請材料。購房人應如實填寫《家庭成員購房情況申報表》,對於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應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 K7 ]! G! p' N' I* v& B4 O3 o5.39.217.76  房地產開發企業發現購房人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應當與其解除買賣合同。房產管理部門發現購房人提供虛假信息騙購住房的,不予辦理房屋登記。房地產開發企業與購房人串通,騙購住房的,暫停其網上簽約並將其違法違規行為記入企業信用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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