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桑奇的泄密行為,以現行法律來判斷,是犯罪行為,不過,經他這么一搞,世間,尤其是政界、媒體和公眾,等于被亞桑奇推來了一大堆功課,這些功課,沒有不做的理由。
$ ~: S0 n Z4 w+ b5.39.217.76第一、進入大量迅速傳送的新媒體時代,法的保密必要與報導自由的權限和界限,到了有必要從新檢討定位的時刻。保密和報導,不定出雙方遵從的規則,今后沒完沒了的泄密事件大量發生,就會危害全球。0 Z( O* M( c4 F" p( `* m5 h
第二、什么是秘密,是個大家都要一同思考一同再作定論的重大問題,一定要找出什么事要保密才對公眾是安全的保障,再劃分報導的可行權限最大限度到什么境界,才是公眾應享的知的權利。一定要弄清楚的,是不能以守密為理由,就剝奪去公眾應有的知情權利,同樣的,媒體如果仗著報導自由的大義名分,就濫用新聞自由,無自制甚至不顧危害后果的任意報導,不止沒有公益的正當性,更害及大眾。
9 }$ e) ?; i# W. C3 O* D. B公仔箱論壇從國際媒體的立場作分析,已經見到媒體本身見解的混亂,對公眾其實是一項潛在的危險。5.39.217.761 s8 B5 D, O5 I4 P/ {/ u
獲得亞桑奇交來的維基秘密文件,又藉這些機密文件的公開,博得公眾一時關注的大媒體,如英國《衛報》、美國《紐約時報》,當然找盡理由,為泄漏官方機密的行為,力辯未經許可又是盜取得來的文書公開的事,是正當的報導權利。
+ ~0 M+ t, z& G$ r' q" N: w3 ~, \不過,同樣是世界權威大報的英國《金融時報》,就批評公開的這些文件,根本對公眾不具公益效果,反而助長有惡意的破壞者有更大方便可以傷害世界。5 b& v2 p: T/ x9 z# S9 E
美國《華爾街日報》的論說,嚴正指出,任意公開大量機密,濫用了知的權利,套上追求透明性的口號,其實,透明可能帶來比不十分透明更大的害處。
% a1 A1 f: C* p& M; M# ?$ {& Q5.39.217.76獲知大量機密,公眾只是享得一時快感,隨后付出損害代價可能無法承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