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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 紅色通知和美無關 瑞典政府以性犯罪名義通令緝捕亞桑奇

據外電報導,近日因公佈大量國防外交機密資料引發多國緊張的「維基解密(WikiLeaks)」網站創辦人朱利安·保羅·亞桑奇(Julian Paul Assange),被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以他涉嫌犯下性騷擾及強暴等罪名發出「紅色通知(Red Notice)」的國際緝捕令,消息傳出,不少不明究理人士以為美國政府任意羅織罪名,干預「言論自由」。但這是認知上的差距,紅色通知並不是逮捕令,僅僅只是國際刑警組織應當事會員國的要求而發出的一項「通知」,且發出亞桑奇逮捕令的當事國是瑞典而非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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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kiLeaks創辦人為澳洲人亞桑奇,於2006年成立該網站,原始目的是為了揭發政府及企業間的「腐敗」內幕與行為。該網站曾聲明是「由來自美國、台灣、歐洲、澳大利亞和南非的中國政治異見者、記者、數學家以及公司技術人員所創立」,因此自開站後不久即被中國政府屏蔽。5.39.217.760 o& _( y, Y- h9 u# k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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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該網站使用與「維基百科」同一套名為「MediaWiki」的引擎,因此常被誤以為是同一個系列。MediaWiki是採用PHP5+MySQL所寫成的引擎,沒有一定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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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WikiLeaks近日公布多份數量龐大的美國國防機密資料,因而被誤以為該紅色通報是由美國政府發出,並誤傳是美國政府羅織性醜聞罪名要入亞桑奇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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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f1 B' F2 M  G! J國際刑警組織此次代瑞典政府發出的紅色通知,本身不具有逮捕令的效力,僅作為服務會員國向其他國家刑警組織發出的知會書,而且國際刑警組織本身未設有刑警編制。接獲通知的國家也不必然需要立即逮捕疑犯,除非被通知國的警方認為有立即逮捕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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