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44歲的女直銷代理員以100令吉的代價讓一名拿督嫖干女兒,以及在手機內擁有色情內容,遭法庭判入獄13個月。被告諾麗雅莎琳是於昨日在新山推事庭被控時認罪。首罪狀指她於今年11月10日早上8時,以100令吉為酬,讓拿督蘇海禮與15歲的未成年干女兒進行性行為,因此抵觸刑事法典372(B)條文。她在這罪名下被判入獄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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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罪狀指她在上述日期在手機內擁有色情內容,因此觸犯了刑事法典292條文。她在這罪名名下被判入獄7個月。
, Y t( d* W& ?被告曾在庭上向推事求情表示,自己尚有一名13歲殘障兒子、5歲的孩子及一名癱瘓的父親需要她照顧,希望被判以罰款作為懲罰。2 O% S$ f& v+ z( b/ d8 Y2 H! J
該名未成年女子曾在事件後於11月12日向警方報案舉報被告。
, I+ j) ?' [( r& @0 _1 N警方目前正在偵緝上述拿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