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蕾莎修女很少提到她的童年生活。8歲(1918年)時父親去世,母親肩負起整個家庭的擔子和照顧三個小孩的責任。10歲(1920年)時她到克羅埃西亞讀書。她曾說,在12歲加入一個天主教的兒童慈善會時,她就感覺自己未來的職業是要幫助貧寒,15歲時,她和姐姐決定到印度接受傳教士訓練工作,18歲時,她進了愛爾蘭羅雷托修會(Sisters of Loreto),並在都柏林及印度大吉嶺接受傳教士訓練工作,三學期後,德蕾莎修女正式到了印度的加爾各答,在聖瑪莉羅雷托修會中學擔任教職,主要是教地理。1931年,德蕾莎正式成為修女,1937年5月更決定成為終身職的修女,並依法國19世紀最著名的修女聖女德莉莎(Saint Teresa)的名字和精神,改名為德蕾莎修女。1940年代初期,德蕾莎修女在聖瑪莉羅雷托修會中學擔任校長一職,但當時印度貧富差距非常大,校內一片安寧,但校外卻滿街都是無助的痲瘋患者、乞丐、流浪孩童。1946年9月10日,德蕾莎修女到印度大吉嶺的修院休息了一年,並強烈的感受到自己要為窮人服務的心,返回加爾各答後,她向當地的總主教請求離開學校和修會,但一直得不到許可。
1947年東巴基斯坦脫離印度獨立,加爾各答湧入了數以萬計的難民,大多數都是怕被回教徒迫害的印度教徒,傳染病如霍亂和麻瘋病沒有受到控制,在街頭巷尾爆發開來,於是加爾各答的街頭,學校的高牆外越來越像是地獄,折磨著德蕾莎修女的心,在不斷向總主教以及梵蒂岡請求下,1948年,教宗庇護十二世終於給德蕾莎修女以自由修女身分行善的許可。並撥給她一個社區和居住所讓她去幫助有需要的窮人。德蕾莎修女馬上去接受醫療訓練,並尋找幫手,1950年10月,德蕾莎修女與其他12位修女,成立了仁愛傳教修女會(Missionaries of Charity;又稱博濟會),並將教會的修女服改為印度婦女傳統的沙龍,以白布鑲上樸素的藍邊,成為博濟會修女的制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