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部高级政务部长傅海燕指出,组屋屋主应利用卖屋前的“七天冷静期”慎重思考卖房子的决定,免得一时为好价钱所动,以为可以套现,却忽略下一步的住屋问题。建屋局前天宣布新条例,组屋屋主从下月1日起,无论是通过经纪或自己卖屋,在填妥转售核对清单后,都有一星期的时间考虑卖屋决定,过后才和买方签选购权书。
# v7 O$ m# n- n" F6 H6 a傅海燕昨晚出席建屋局常年设计与建筑奖颁奖晚宴后针对本报的提问表示,卖家可利用这七天慎重思考卖屋的决定:“想清楚了、考虑周全后再进行转售交易,是比较好的做法。”
5 V( ~0 p8 f, x+ X( T" r; c" {公仔箱論壇她说,有些屋主一时冲动,看到市场上的转售价很好,想着要去套现,但没想到下一步要如何解决自己的住屋问题。新条例是希望所有组屋卖方在决定要不要卖屋时,先把如何处理卖房子的收益、下一次贷款的规定等几项重点考虑在内。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X7 V/ y5 V+ @3 Y6 y
“当局较早前就规定,卖屋后下一次向建屋局拿贷款时,需要把50%的现金收益用于购买第二间屋子。如果他们考虑过后,觉得是个正确的决定,屋主有权继续买卖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