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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換戶籍是一宗公平交易麼? 秋風 南方都市報

本帖最後由 felicity2010 於 2010-8-4 01:05 PM 編輯 + k9 X/ Y0 _# J% G6 ]' W

! q  G* C; d; B2 E" U+ I5.39.217.76土地換戶籍是一宗公平交易麼?秋風  南方都市報tvb now,tvbnow,bttvb! }# `: ^$ g/ h" C: ~1 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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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啟動了據說是史上最大規模的農轉市改革計劃。按照該計劃,未來 10年時間內,1000萬重慶農民將有望變成市民。聽起來令人興奮。畢竟,全國大部分地方都堅持把農民拒絕在城市之外,不給予他們以城市戶籍。重慶的做法則似乎完全打開了城市之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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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重慶如此大方是有條件的:農民必須交出土地。
按照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統籌城鄉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的規定,對農村居民整戶轉為城鎮居民的,允許自轉戶之日起3年內繼續保留承包地,宅基地及農房的收益權或使用權。在承包期內允許保留林權。鼓勵轉戶居民退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及農房。在中國,鼓勵的意思一般都是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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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d$ Q7 v) J- Q( q1 w* E, ^公仔箱論壇還有一些地方也在進行農民轉市民制度改革,背後都有這樣一套交換法則:農民交出土地,換取城市戶籍,從而可以享受城市居民的好處。這種好處,各地政府會有很多承諾。但唯一可信的是社會保障。至於就業,不管政府怎樣承諾,事實最終證明也只是說說而已。因為,國有企業的規模可能確實在膨脹,但它們根本不具備創造就業崗位的能力。目前中國社會的就業崗位基本上為私人企業提供,對於私人企業,政府不可能做出硬性安排。公仔箱論壇7 K5 V8 P9 K8 Y* s9 H+ u& x5 T

0 _+ M$ u5 |# p公仔箱論壇面對政府提出這樣的交易機會,重慶的農民們會做出怎樣的選擇,我們無從知曉。但至少從理論上,從法理上,似乎可以提出一些商榷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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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A) I" i; l& A( V% }5.39.217.76政府之所以向農民開出這樣一個交易條件,是因為,政府認定,農民戶籍轉成市民戶籍之後,就可以享受到與城市居民均等的公共服務與公共品。很多人也都依據這
一點而呼籲,應當給予那些為城市做出了貢獻的農民工,外來人口以城市戶籍。總之,大家都認為,市民身份帶著巨大的福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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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既是戶籍制度應當改革的理由,但也是構成戶籍制度改革的阻力所在,同時,也成了戶籍制度改革變成戶籍的制度性買賣的起點:既然城市戶籍是一筆收入,怎麼能讓農民白白地獲得這樣一大筆收入呢?農民在獲得城市戶籍的時候,交出土地,也就成為順理成章的事情。當然是交給政府,由政府以低廉價格獲得本屬於農民的土地,拿這些土地來進行經營,獲取土地財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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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重慶市的設想,整個戶籍改革需要投入的
1200億元資金中,相當一部分來自於農民退出的宅基地,承包地,政府將通過整治流轉獲取收益,用以支付農民退地賠償金及戶籍制度改革的部分配套資金。同時,農民自己也要拿出部分補償金來繳納社保和醫保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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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套制度設計聽起來完全合乎經濟學的邏輯。但是,在政府設計的戶籍交易過程中,農民究竟將會獲得淨收益,還是遭受淨損失?難說。反正,按照當下政府的基本行為邏輯,當政府積極地促成一筆生意的時候,農民從中獲得淨收益的可能性似乎微乎其微。當然,完全可以推測,很多農民會接受這一交易。但這並不能說明什麼,很可能只是因為,在現有的制度框架下,農民沒有其他選擇。  T' F" R* D% v  {1 L% ?

+ E" W, |8 \5 S0 i0 Z+ a把農民強行推入到這樣一個不得不拿土地交易戶籍,交易公共服務,公共品的位置上,這做法是不道德的。鄉村居民作為公民,本來就應當享受到與同一區域內城市居民大體均等的公共服務和公共品。這是現代國家維持自己生存的第一道德原則,也是現行憲法的基本原則。現行城鄉戶籍分割制度違背了這一原則。當然,它真正的錯誤不在於區分了農村戶籍與城市戶籍,而在於把不同戶籍變成了不平等地分配權利和福利的法律與政治等級身份依據。按照這樣的戶籍制度,政府只對城市居民承擔福利責任,對鄉村居民基本上不承擔這種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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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1 |8 w# t* ]' I: Z% P% J這樣,城鄉居民所享受的福利之間形成了一個巨大落差,而且,除去少數幾年例外,這個落差在過去六十年中持續擴大。正是這樣的制度讓城市戶籍具有巨大價值。但與其說是價值,不如說是政府對農民的公共服務和公共品欠賬。現在,政府沒有努力地去償還這筆欠賬,反而把這個戶籍拿出來出售給已經遭遇過一次制度性剝奪的農民,讓農民拿土地來交易。也許,人們該跳出土地換戶籍的經濟學邏輯陷阱,而從保障和維護農民作為公民的主體性的政治平等角度,從增加農民選擇的憲政經濟學角度來考慮農民的市民權問題了。市民權就是公民權,公民權的本質是平等。一個人,不論是生活在城市,還是生活在鄉村,只要在同一行政區域內,理應獲得大體均等的公共服務和公共品。* q: M, P, p% n0 Y# m1 Y/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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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區域內的城鄉公共服務和公共品如果不均等,政府當推進這方面的均等化。政府承擔這方面的義務是無條件的,居民不需要拿自己的什麼東西與政府做買賣。面
對公民,政府不應當是商人,面對政府,農民也不應當是乞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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