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felicity2010 於 2010-7-21 01:29 PM 編輯 5.39.217.76! }+ Y4 G; n! W( B* O& |
2 v; `+ V; W0 u4 f8 G t0 t4 {5.39.217.76信報社評: 發水樓非關建築設計,是公平問題公仔箱論壇# b) G- A) ~8 E* b; Y5 o
+ M* {5 D1 c) _& q; S* W9 L公仔箱論壇由於近期有各種關於房地產市場的消息成為公眾關心的大新聞,市民的居住、置業 以至於長期存在 的樓市不合理現象,都陸續浮上水面,政府官員頻頻作出回應,但在多個重大問題上,政府會如何 作出決策,卻遲遲沒有一個明確取向,其中引起「民憤」(尤其置業人士)甚大的發水樓是其中一個典型例子。+ m9 a, }/ d" \: B0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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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天向新聞界表示,會所和停車場是發水樓兩大元兇,政府稍後將會推出措施,最快可望明年四月起生效(有關的新聞報道刊本報第十頁)。對發水樓的批評和議論由來已久,誰是「元兇」,更是人盡皆知,發展局局長會推出什麼 措施、如何執行,到底這種對物業買家明顯不公平的做法,是否需要立法規管,才是市民 最關心的議題;局長毋須再分析「元兇」何在,物業買家希望見到的,是政府能盡快「緝兇」!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Z/ y1 E7 p9 t8 N( [# 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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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研究發水樓問題,是源於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在上月發表了一份報告,提出五十多項「優化建築設計」建議,政府打算就此作研究,而據林鄭月娥局長表示,「一般而言,對於建築物的政策不用立法,而是以作業備考等行政措施實行」;看來,政 府官員只是把發水樓現象視之為建築物如何設計的「技術層次」問題,而不是關注如何保障置業人士、如何杜絕物業發展商借現行規例鑽空子借發水樓面積牟取暴利,以及如何確保物業市場在公平條件下令置業者的權益得到保障;發水 樓不是建築設計問題,政府不應捉錯用神,否則只會加強市民認為「政府偏幫地產商」的負面印象。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3 y( B4 z2 U4 Y% U3 {+ p
5 c& G4 _, e7 k. v. l1 l5.39.217.76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的報告名為〈優化建築設計、締造可持續建築環境〉,在4.3部分 是討論「總樓面面積寬免」問題,報告內已經提出關於停車場、會所、公用通道及擴闊道路等總樓面面積寬免等現象,報告更建議政府應為總樓面面積寬免設上限,並提升屋宇署署長批出總樓面面積寬免過程的透明度和問責性。很可惜,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的責任只在城市發展和規劃上討論發水樓(即報告中指的總樓面面積寬 免)問題,因此輕輕帶過,沒有從更深入更全面角度探討發水樓現象及提出如何規範的措施,政府以這份報告藍本處理發水樓問題,顯然是避重就輕,有意把問題「淡化」處理。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T7 m8 F$ M; i
/ k: e* o. K; u0 A公仔箱論壇發水樓的起源,是政府為了鼓勵發展商興建環保及便民措施,在計算樓面面積時豁免這些設施所佔用的建築面積,政府雖然規定了某個地產項目的總發展面積,但審批圖則時卻不包括諸如停車場、會所、窗台、露台、空中花園等,近年新樓樓盤重點推 銷大型會所,就是在這種豁免措施下衍生的產物,其結果是業主的單位面積「包括」了這些公用設施,不但實用面積減 少,業主更要支付偏高的管理費;據屋宇署在二○○一至○六年間向九十七棟樓宇調查的結果,發現其中六十一棟的發水比率從百分之十二至二十不等。地產商投地時向政府支付的購地價,是以預先規定的總發展面積計算,但發售物業時,卻按實際建築面積計,私人屋苑擁有的附加設施愈多,發水程度就愈嚴重,發展商的利潤自然也愈可觀。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 ]& V, R, [+ u0 \ o
' T g/ j" {8 I: qTVBNOW 含有熱門話題,最新最快電視,軟體,遊戲,電影,動漫及日常生活及興趣交流等資訊。環保建築已漸成主流,到底發展商起樓提供環保設施,還是否需要以「獎勵」形式、利用豁免樓面面積等方式「誘導」它們興建環保建築物?而物業建停車場、大型會所,物業買家如果認為不合用,是否可以「反豁免」,要求發展商剔除這些附加設施 入自己物業的建築面積內?答案當然是不可能的。既然置業者沒有說「不」的權利,政府還可以不承擔起維護置業人士權益的責任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