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一名陳姓婦人今年3月帶女兒到墾丁度假,她嫌女兒穿著太暴露外出,女兒則認為沒啥好大驚小怪,頂了媽媽幾句,陳婦一氣之下打了女兒耳光,未料女兒竟告母親施暴,法官裁罰1800百元,陳婦則決定提抗告。tvb now,tvbnow,bttvb) Y1 e8 \+ Z6 ?4 L
5.39.217.768 ~! x! M$ k5 X! r/ k! b8 d
陳婦女兒去年高中畢業後到美國唸大學,今年3月回國探親,母女倆到墾丁度假,還住五星級飯店。陳婦表示,女兒換上半截式緊身上衣、熱褲,沒通知她就外出,快天亮才回來,她認為女兒穿著暴露,「萬一遇到壞男人發生意外怎麼辦?」忍不住念了女兒幾句。
& Q, T O7 a0 ]) v5.39.217.768 ~. I8 M" x5 v" b9 H
但女兒竟嫌她嘮叨,還回嘴說,「在美國大家都這麼穿」、「大驚小怪」,她火大之下打了女兒耳光,女兒因此打電話報警。警方表示,陳婦女兒指控母親家暴,要聲請保護令,並到醫院驗傷,經員警勸說後,同意暫不提出傷害告訴,但施暴的部分一定要告。
' C1 D1 @6 c( u1 h5 B6 t公仔箱論壇
: e- k& b2 q; y5 r" w& N5.39.217.76警方只好將陳婦依社會秩序維護法「加暴行於人」移送屏東地院潮州簡法庭處理;法官認為,父母可以管教子女,但動手打人,使子女自尊心受損,就是違法,因此裁罰1800百元。 |